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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苏永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德荣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冯 德 省委编办副主任
吕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 辉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 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边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光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二、治理工作小组及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治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制定摸底排查、全面整改方案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治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治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治理工作小组议定事项;按规定汇总报送我省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治理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治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治理工作小组自行撤销。各地要参照省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