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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云政函〔2021〕8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和《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政办规〔2018〕3号)等有关规定,确定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特此通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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