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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
云南省兴水润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1〕4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和部省共建山区水利发展与改革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进行整合,调整成立云南省兴水润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予波 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和良辉 副省长

    孙 灿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罗昭斌 省政府副秘书长

    岳修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高中建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马永福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尹 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谢 晖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胡朝碧 省水利厅厅长

    谢 健 省审计厅厅长

    万 勇 省林草局局长

    黄云波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加喜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局长

    李新平 省搬迁安置办主任

    陈文山 省建投集团董事长

    刘佳晨 昆明市市长

    朱家伟 昭通市市长

    李石松 曲靖市市长

    江 华 玉溪市市长

    洪维智 保山市市长

    张文旺 楚雄州州长

    罗 萍 红河州州长

    马忠俊 文山州州长

    刘 勇 普洱市市长

    刀 文 西双版纳州州长

    陈真永 大理州州长

    卫 岗 德宏州州长

    苏永忠 丽江市市长

    李文辉 怒江州州长

    齐建新 迪庆州州长

    张之政 临沧市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胡朝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完成有关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强化兴水润滇工程推进过程中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州、市对口部门指导督促,推动兴水润滇工程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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