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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2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责任扛在肩上,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争取时间及早抓落实。要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把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变成促发展、惠民生的新成效。要加强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事项,要加强协同配合,深入调研了解政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成效经验,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提高工作效能,抓实督查督办。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省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督查台账,定期对账督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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