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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1〕6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教育公平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全省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一)发展条件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形成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60个党组织入选全国高校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18个党支部入选全省示范支部,先后制定加强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每年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开展4轮10所学校政治巡察。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创新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教育系统涌现出张桂梅、朱有勇等全国先进模范。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在全国率先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大幅提高体育分值,增加艺术分值。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选树示范学校1000所。

教育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把控辍保学作为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中之重”,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全省辍学学生劝返率达99.7%,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坚持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儿童“不落一人”顺利入学,实行贫困专项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输送1.5万余名建档立卡户学生到东部优质中职学校就读,强化推普赋能,累计完成11.3万名农村劳动力和8302名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质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实施第3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大幅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全覆盖,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国家平均水平。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为西部第5、全国第22个全省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省份。实施2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现省、州市、县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新建和改扩建133所普通高中,解决全省高中阶段21.6万个学位缺口问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取得重大突破。实施52个职业教育“补短板”项目,1所院校进入国家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行列,2所院校进入国家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行列,组建42个职教集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国家同步迈入普及化发展新阶段,云南大学进入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全面加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全面提高。终身教育不断发展,新增劳动力中有50.3%接受过高等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至10.2年。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8.7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05%,全部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人才支撑能力更加强劲,“十三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累计向社会输送博士、硕士毕业生5.42万人,普通本专科、中职毕业生141万人;每年初次就业率均超过83%。留滇毕业生比例逐年增加,2020年达79.65%;全面实施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为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校牵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5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3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7项,省科学技术奖287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75项。新增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5个国家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率持续提升,仅2020年高校专利授权数就突破4000项,较上年度增长42.8%;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合同数较“十二五”时期增加86.67%。

教育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围绕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把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作为新时期一流本科建设的核心举措,完成32所本科高校两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制定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18项。推进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涉外合作办学,设有12个境外办学机构和3个境外办学项目,重点建设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育合作平台,来滇留学生达1.66万人,位居全国第9位。

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政策有效落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全面建立、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实现统一,为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招聘基础教育教师3.2万人,优秀乡村教师奖励政策有效落实。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专项培养计划,共计培养5000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落地落实,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建成全省义务教育“一张网”,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网络班班通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

校园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果。全省教育系统第一时间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建立校园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一标准三方案”,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持续平稳。组织全省史上最大规模线上教学,累计38.8万名教师开展在线教学,310万名学生在线学习。全省高校附属医院272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咸宁抗疫一线,6824名大学生参加抗疫志愿服务,为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作出重要贡献。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为全省提升教育发展和开放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了新机遇。

云南教育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教育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能力亟待提升,教育现代化对云南现代化建设支撑力度不足,服务“三个定位”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能力亟待提升;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教育辐射中心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不高,教育的资源配置、保障程度、质量提升还不充分,区域、城乡和校际间发展不平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还不够明显;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专业同质化严重,师资、实训条件等有待加强,社会服务能力亟待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双一流”建设与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学位授权结构对紧缺人才和“卡脖子”科技突破支撑不足。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推动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为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健全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3.坚持新发展理念

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培育教育发展新动力。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绿色发展引领教育风尚,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教育教学各项活动中,加强绿色校园和绿色课堂建设。以开放发展扩大教育资源,主动服务和融入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进教育交流合作。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使各民族共享教育发展成果。

4.坚持服务云南现代化建设

紧跟全省现代化建设,围绕“三个定位”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加快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学科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现代化发展,探索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机制,推动与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共建实践育人基地,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5.坚持扎根云岭大地办教育

立足基本省情,把握云南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找准教育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段的差异,分类指导、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整体推进,保持“打基础、利长远”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不断促进教育高水平普及和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主要教育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区居领先地位,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全省人民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能力显著提升,为2035年建设教育强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具体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普惠性资源进一步扩大,补齐农村、边境民族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短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到2025年,全省普惠幼儿园占比达85%,普及普惠县占比达3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到202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并持续巩固;到2025年,全省不少于26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教育普及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课程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协同人才培养方式有效创新,逐步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教育格局。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设职教强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为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到2025年,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4所,建好17个州市级职教园区,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5所和专业群15个。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内涵建设、分类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双一流”建设成效更加显著,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辐射能力明显提高。到2025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高等学校全覆盖,打造3—5个一流学科、550个一流本科专业和800门本科一流课程。

劳动年龄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多渠道扩大教育供给,构建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分享教育发展成果的新格局,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完备,畅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渠道,促进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到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

三、发展任务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云南教育改革发展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战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确保在教育战线落地生根。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健全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增强教育改革创新能力,打造教育新发展格局。

2.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个科目以及地方课程、校园文化为重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积极打造“名师示范课堂”。推动高中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专题课和主题团课党课。认真组织开展“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培育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积极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学理性、学科化研究阐释,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传播机制。鼓励高等学校面向本专科生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公共选修课,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航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悟行”活动。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与课程思政建设,发挥课程全面育人作用,让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全面加强课程建设。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课程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优质课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始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方式创新,引导教师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和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把实践环节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相应学时学分,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创新创造、勤工俭学、公益服务等活动,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验感受和认知理解。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利用重要仪式和重大节庆日等时机,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着力打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化品牌,加强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建设和管理,形成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充分发挥校园网的引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阵地。

充分发挥评价引导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融入学生素质评价中,引导学生在评价过程中逐步改善行为习惯、提升道德修养、完善人格品质、坚定理想信念。

2.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德育智育工作。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将立德树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根本标准,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学校智育方式,提升智育效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符合学生特点的学习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格局。

切实加强体育教育。推动教育、体育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相互衔接的课余体育训练、竞赛体系。支持体育传统特色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为学生纵向升学和横向进入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打通通道。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全面优化办学条件,强化学生体育社团建设,完善学生体育竞赛平台,夯实学校体育发展基础。积极发掘云南历史文化体育资源,开设富有云南特色的体育课程。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局面。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体育考试评价导向作用,培养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加强改进美育工作。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强化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积极开设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因地制宜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继续建设5个艺术教育试点县和150个美育特色学校,依托高校建设大学生艺术团,在中小学建设交响乐团、管弦乐团。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的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管理,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机制,将美育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展演,培养学生1—2项终身受益的艺术特长。

抓实抓好劳动教育。全面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推进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强化实践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纳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丰富劳动技术教育资源,建设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活动创新,充分利用多种实践教学条件、校内外实践基地,开展思想教育、劳动教育、公益教育、社会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创新能力。

系统开展国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强化学校国防教育的基础作用。建设边境地区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强化学生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促进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建设学生军训基地,对学生开展系统性爱国主义教育。发挥云南生态多样性优势特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研究,加快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业群建设,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生态文明领域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积极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强化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和示范项目。

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视力保护。继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食堂等,围绕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目标,通过小手拉大手等行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践行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将健康知识普及到每个家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视力保护,建立家校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率纳入教育体育部门与学校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把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校综合业绩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

3.有效提升立德树人工作质量

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童心向党”助推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继承优良传统,树立远大志向,从小培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创优行动,持续推进思路创优、机制创优、教材创优、师资创优、教法创优、环境创优,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作用。打造“示范课堂”28个,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备课培训平台,培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32门。强化学科教学体系,统筹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坚持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网络育人,提升校园新媒体网络平台服务力、吸引力和粘合度,切实增强“易班”和高校思政类公众号的示范性、引领性和辐射度。重视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职专业教师,提升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预防、咨询服务、干预转介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高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配备的指标性要求,足额配备思想政治理论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实施思政课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带头人。

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效果。强化德育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保障力度,完善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强化课程育人、教学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和协调育人,积极落实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要求。创新育人方式,全面推进目标、思路、原则、方法、评价有机统一的育人模式,将德育工作日常化、生活化、实践化。积极探索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德育方式,打造育人特色,形成“一班一亮点,一校一品牌”。强化育人评价机制,建立精细化、明确化的评价指标,实施多主体参与的多元评价模式,建立学校德育评价信息化系统,强化评价结果的改进和应用。

4.全面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教材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相关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大中小学教材选用审定制度、教辅评议制度,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教材教辅管理办法,加强地方课程教材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材建设队伍,加强教材建设研究。

5.健全协同育人体系

加快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合力和效果。强化党对育人工作的领导,把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主导权。发挥学校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落实家长在育人中的重要责任和作用,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学校德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加快家庭教育工作政策设计,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建设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家庭教育系列课程,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完善社会参与育人机制,鼓励全社会提供多种资源,参与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提高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积极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家长思想观念,疏堵结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学习成长需求,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开发设置多样化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

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整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设置专门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加大治理创新力度,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途径整顿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推动校外培训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三)全力服务云南实现“三个定位”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1.全面融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少数民族教师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培育和营造爱国奉献、团结发展的良好氛围。动态管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将民族优秀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资助培养计划,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

2.全面支持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内容编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系列教材、融入日常教学。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主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建设,全面系统构建生态文明育人体系,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五育并举”各个环节。健全生态文明教育合力机制,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协作的生态文明教育共同体。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开展高等院校生态学等有关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培养和引进生态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国内国际交流合作。

3.全面服务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全方位宽领域推进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交流规模,提升交流层次。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促进民心相通,发挥教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鼓励面向南亚东南亚创办海外学校,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与国际文化交流。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构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师和学生交流机制,以师资和管理队伍国际化为重要抓手,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生双向交流,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升高校科研实力和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境外办学,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能力。增强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鼓励职业学校为南亚东南亚国家提供职业教育课程、培训和人才培养服务。建设好边境地区基础教育学校,实施边境县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优质特色的抵边学校和国门学校,增强中国教育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边境一线学校教育中,做好“民心相通”边民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边境沿线群众子女入学问题,确保边境地区适龄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4.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加强职业学校专业群对标建设,遴选一批服务世界一流“三张牌”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开展本科“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加强应用学科专业与行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能力,遴选30个左右支撑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特色学科(群)。到2025年,与世界一流“三张牌”及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学科占比达80%。提前布局世界一流“三张牌”产业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优先支持能直接服务全省支柱产业、社会发展急需和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储备人才。

(四)扎根云岭大地办教育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加强省、州市两级政府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作用,健全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收费、社会投入等多渠道、多元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第4期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600所以上,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有条件的乡镇落实“一乡两公办”或“三公办”。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充分利用各种安全场地,合理推进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满足人口聚集地区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普惠幼儿园占比达85%,普及普惠县占比达3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州市、县两级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队伍建设,以县级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为主体,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区域内幼儿园的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考核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推进《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的学习与应用实践,努力提高农村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坚持城乡统筹,合理规划布局,既补齐农村地区短板,又顺应趋势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学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规范课程教材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教师和学校负担。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对偏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违规补课等行为以及在办学方向、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按照“外引内联、优质带动、整体发展”的思路,科学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展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集团办学、委托管理、对口帮扶、教学联盟、合作办学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优质教育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构建学区制管理框架,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实现不少于2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优质学校点对点结对帮扶工作,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督导标准,补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补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班级学生数、办学规模、骨干教师配备,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配备等指标短板,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教练员体育教学和训练水平。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严格执行消除大班额规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科学诊断义务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推进质量检测报告运用研究。完善小学生课后服务制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生活。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普通高中学校,增加优质教育规模,落实学校建设标准,科学、合理控制高中学校办学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有序化解大班额。逐步实现以县域内招生为主的格局,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优质生源均衡配置,持续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重点整治违规“掐尖”行为。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示范高中突出学校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办学条件和社会评价;特色高中突出特长培育,注重构建系统的特色学科课程体系和丰富成熟的学生培养模式;综合高中突出“合格+技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融合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求。实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专家指导组,发挥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的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指导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逐步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并行的教学组织运行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真实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方式,注重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和实验教学,激发学生深度学习能力。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指导机制,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支持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高中生创新素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4.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横纵贯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多措并举、整合资源,指导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4所,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5所和专业群15个。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双高”建设,积极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为学习者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利用沿边优势布局发展职业教育,服务支撑产业做大做强。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实施高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工程,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云南产业链和供应链衔接发展的能力。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培养更多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健全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模式。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充分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鼓励企业利用生产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完善职业学校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0个。创新办学形式,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行。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省级认证制度和认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奖励,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强化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进一步扩大综合高中试点规模,开展省属高职园区论证工作,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适时启动省属高职园区建设。支持各州、市建好办好一批职教中心(园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中职学校。加快推进职业高中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升。探索“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对口贯通分段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发挥企业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培养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功能。建立职业教育助力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职教育。鼓励中职学校面向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鼓励脱贫地区学生入读职业学校,实现精准化识别和个性化培养。

全面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快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可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管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等创收净收入。以“技能等级证书”为出发点,探索衔接与融通途径。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推动“课堂革命”,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能力本位课程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结合云南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深化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培养民族工艺技能人才,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鼓励职业学校进一步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建设职业培训基地,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探索,推行“中文+技能”项目,探索先进职教经验对外交流,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世界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加快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打造云南特色职业教育新高地。

5.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和竞争力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实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战略,发挥高等教育集群的集聚溢出效应,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继续推进昆明省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设,支持曲靖市、大理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域高等教育次中心,完善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机制。建立完善高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和分类评价体系,引导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填补高等教育区域空白,实现全省16个州、市高校全覆盖。加强统筹规划,分批次有重点地支持高校,特别是州、市高校和民办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学分管理、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重点改革,围绕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建设,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建立和完善基于专业评价的资源和经费配置导向机制,扶优扶强、扶需扶特、淘汰落后,不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深化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打造550个一流本科专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课程教学质量提升,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强化学科内涵建设。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实施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开展“基础学科建设计划”,培育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型学科,引领云南学科发展;开展“特色学科建设计划”,聚焦云南发展定位以及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促进高水平应用学科升级,支撑云南现代产业发展;开展“新学科培育计划”,加强空白、急需的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实现学科内涵发展。

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根据社会发展急需和空白领域,实施学位授权点规划建设,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扩增。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优化全省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学科布局和结构布点,完善学位授权体系。重点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积极发展硕士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继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特色,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出台《新时代云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健全研究生教育全链条质量管控,与行业、企业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大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挥研究生教育的引领支撑作用。创新省部、省校、校校合作帮扶机制,支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完善学士学位制度,出台《云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3种学士学位类型,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着力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以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依托,有计划、分层次培育高水平原创性学术成果,并将其融入课程,服务人才培养。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和科技创新,建设8—10个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形成持续创新攻关能力。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支持高校围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医学攻关、数字经济(含区块链)、生物育种等领域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持续加大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力争建成50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国内外特别是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的科技合作交流,加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智库作用。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赋予高端人才更大的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潜力和活力。加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充分用好科研机构人才资源,请科研院所专家到高校兼职开课,畅通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导师互聘、科研联合攻关等渠道。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工作环境和氛围。

推进高等教育与城市融合。推动高等学校与所在城市深度融合发展,推动高端创新资源集聚,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群建设。整合科教资源力量,加强科技协同攻关,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科研孵化基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健全协调和开放机制,促进省域高等教育与滇中城市群融合发展,拓展海内外优质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城市和区域创新开放发展。

(五)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水平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健全联控联保责任、定期专项行动、应助尽助救助对象、依法控辍治理、精准安置等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根据不同群体精准做好分类安置保学和关爱帮扶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教育,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力度,继续支持“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对接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平台,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继续开展东西协作,进一步深化沪滇协作,加强上海—云南教育领域的帮扶与合作。

2.协同推进乡村教育发展

实施乡村教育发展计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确保乡村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要求、数量足够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劳动人口文化科技素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融为一体,整体持续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3.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形成特殊教育省、州市、县三级指导体系,科学规划特殊教育资源布局。指导、规范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监测系统、特殊教育资源数据库及残疾学生学籍系统,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职普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

4.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

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助学政策体系。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精准度,全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为建档立卡残疾学生提供精准的教育服务。坚持“两为主”原则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考生专项招生计划,不断增加农村考生上重点大学机会。以“扶志”激发困难群体内生动力,强化困难群体建立勤劳致富、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思想观念。

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坚持有教无类,立足法治思维,合理设置和管理专门学校。明确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完善专门教育课程体系,依法规范招生入学程序,规范专门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发挥政法、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工作保障和配套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切实提高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水平。

加强特殊人群文化教育。建立健全罪犯文化教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相适应,有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罪犯文化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门管理统筹,教育机构帮助指导,监狱机关组织实施的教育模式,促使罪犯完成文化教育,提升文化层次水平,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形成分层级的人才培养目标、搭建“通专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需求的“专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等学校就业与招生计划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引导高校将人才培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各类人才培养,紧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适应度和满意度,主动将人才供应链接入产业链。

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强人才供需对接,统筹好各类就业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优秀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好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帮扶。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留滇毕业生比例达80%。

6.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构建更加通畅的人才成长通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渠道,探索各种社会机构互联互通、共享互助的终身教育新模式,建立多元主体协作的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机制。

完善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促进继续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建立学分银行体系和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学习者采取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通过大数据实现各类教学平台中的学分与学习成果互认,打造终身教育网络“金课”平台。实现学习过程动态化监控,构建精准化教学模式。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注重社区学校实体化建设,开发公民素养课程体系,完善师资配备、教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等环节。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组织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党群议事会等丰富的协商形式和多样化的协商渠道,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教育搭建沟通平台。广泛建立农村社区教育组织,通过社区教育活动激活乡村文化公共空间,针对地域特色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农村学习合作社、民家工作室、班组学习等学习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探索将社区教育纳入学分银行建设规划,建立学习成果联动共享机制。调整社区教育机构功能,打造由州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村)教学点四级办学网络。打造社区融媒介学习环境,强化居民持续自主学习意识,营造终身学习氛围。

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老年大学(学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体制清晰、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学校、社区、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将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列入鼓励增设专业目录、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和紧缺专业目录。发挥省、州市、县三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作用,丰富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力争到2025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建立全省老年教育师资库,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选派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保障教师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待遇。鼓励专业社工、助老团体(个人)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和助老志愿者服务,加快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7.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创新发展

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普通话培训教师5000人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更好地服务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阵地作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达标学校达标率100%,普通话普及率达85%。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技能,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学校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推普助力长效机制,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不断创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载体,满足各族群众对优质语言教育和语言服务的需求。面向南亚东南亚推进对外汉语教学和来滇留学人员汉语学习服务体系,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交流渠道,积极提升中国语言文字国际话语权。

(六)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活力

1.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改革学校评价机制。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职业学校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改革教师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改革学生评价机制。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

改革用人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提升中考命题质量,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落实好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体育100分和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美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审美素养。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培养和规范学生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到2023年,县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位全部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域内各初级中学,并确保足额录取,分配比例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围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等方面,加强研究,完善和出台配套文件。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和场馆,抓好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推进全省命题专家库、命题专家队伍和命题基地建设,加强教育考试招生队伍培养和补充,健全招考队伍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提升命题能力和考试招生专业化水平。完善高职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决策议事中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教育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整合力量,推进相关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管办评分离,努力形成政府管好教育、社会办好教育、学校潜心治校办学、教师安心热心从教、学生全心专心向学的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4.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保障教育督导机构充分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加强对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建立控辍保学督导长效机制,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督导评估。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形成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多方参与的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评估监测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评估机构,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为支撑,加快构建全省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扩大专职督学比例,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努力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认定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机制。

5.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修订《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优质特色服务,完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管理措施,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规范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公有主体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规范基础上,鼓励引导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出质量和特色。鼓励支持民办普通高中优质发展,特色办学。完善民办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在全省建设一批高水平民办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全面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支持条件成熟的民办本科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支持民办高校逐步消除D类(国内平均水平以下)专业。探索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对口帮扶和协同发展机制,促进民办高校规范办学、健康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继续教育,积极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依法规范校外培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分类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6.提升教育教研工作水平和质量

完善省、州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理顺教研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依托现有资源推进教研机构、师训机构、电教机构等融合发展,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评估、监测功能的有机整合。鼓励各级教研机构与学校融合发展,依托学校建立教研实训基地、教研中心或教师发展中心。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核定教研员编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州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听评课制度,组织、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提出校本研修的评价及改进意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推进“互联网+教研”平台和资源建设应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推广。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模范为榜样,弘扬高尚师德,传承优良师风,引导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全心全意做学生的引路人。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师德失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师范类院校回归师范教育主责主业,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对应中小学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提高师范生“三字一话”能力和水平,建立60个教师教育实践基地。依托师范类高等学校,重点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本科层次义务教育教师、研究生层次高中阶段教师。加强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推进培训自主选学,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切实推进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引领带动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三个阶梯递进的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和云南省人才项目,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并在遴选和培育中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

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全面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突出和体现校长职业化、专业化特质。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培养具有云南特色的教育家型校长。注重教师队伍学历提升,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建立健全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师训、教研、电教部门有机整合,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

3.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学校或学区,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合理交流轮岗。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补充幼儿教师,重点补充乡村幼儿教师。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结合乡村教育需要,探索构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并举,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

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总量和频次,对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有关报表填写、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宜。

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支持学校在编制、职数和人员总量内,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按照“报备—招聘—入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加大中青年人才培养力度,面向海内外引进和自主培养大批青年学术骨干和优秀人才。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4.保障和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落实校长职级奖励制度和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关心乡村青年教师生活,丰富乡村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大力宣传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事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持续开展从教20年以上优秀乡村教师奖励活动,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鼓励广大乡村教师扎根基层,为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贡献力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八)围绕“数字云南”推进智慧教育

1.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开展云南教育专网建设,大力发展“5G+远程互动教学”,深化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一屏两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各类符合标准的学习终端,提升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成统一门户入口、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身份认证的“云上教育”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的数字资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一体化智能教学与管理平台,推动5G与教育深度融合,实现全省教育资源互通共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开发整合优质数字教学资源

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引进优质社会资源,整合教育系统内、外优质资源,加强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建立专业技能数字教学资源,发挥本地名师力量,持续建设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数字资源,构建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搭建全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联通共享新格局,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提升区域间、城乡间以及校际间的教学与管理水平,逐渐缩小差距,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发挥数字电视优势,强化家校教育互动,有效支撑学生家庭学习。

3.完善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建立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将教育信息化资源与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鼓励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支持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推动高等学校服务基础教育,构建云南教育数字资源体系。鼓励学校加强网信领域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各类急需人才。完善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在线教育资源备案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完善教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创新在线教育监管方式,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促进“互联网+教育”新业态有序健康发展,实现“人找资源”到“资源找人”,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形成高质量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4.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

整合各类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基于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的智能学习教育平台,推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实现智能化、网络化和个性化。建立教育大数据标准,实现“一数一源”和师生教与学行为的伴随式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学生成长轨迹,发挥人工智能在促进个性化教育中的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广泛应用,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深入应用,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搭建基于区块链的教育治理与应用创新平台,形成专业化的教育决策支撑体系,实现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教育决策科学化,全面推进教育治理方式变革。促进教师管理智能化,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电子档案,改进教师管理,优化教师服务。

5.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变革创新

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数字课堂、资源体系和教学管理相互融合,实现基于数据的应用互通。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环境,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编程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学习活动、解决学习问题、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能力。探索利用智能技术建立多维、精准的学生成长档案,构建满足学习者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学习需求的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助力学校精准管理、教师精准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

(九)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教育辐射中心

1.打造“留学云南”品牌

做强“留学云南”品牌,将云南建设成为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留学生来华留学重要目的地。及时准确研判全球疫情情况,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留学工作的机遇与挑战,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在保障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来滇留学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扩大省政府奖学金招生规模,以政府奖学金为引领,吸引境外优秀学生来滇留学,大力培养各类知华友华人才,到2025年来滇学历教育留学生达2万人。发挥云南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建设来滇留学教育精品课程。坚持质量为先,开展来滇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完善来滇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统筹国内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来华留学生管理,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依规提升管理水平。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公安、教育协同的综合治理合力。加强师资和留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2.引进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聚焦国内薄弱、空白、紧缺学科和专业,结合云南产业发展优势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大力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到云南,新增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10个合作办学项目。举办中外合作办学论坛,搭建信息资源平台与办学资源平台,做好办学服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鼓励高校和职业学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开展合作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德国等发达国家优秀企业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借鉴“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合作办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认证,构建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引导高校引进一流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通过合作办学提升学科专业建设能力和水平。

3.建设高水平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

进一步加强部省及省院、省校合作,建立部省、省校、校校三级合作新机制,充分挖掘西南联大资源,拓展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部属高校在产业、科技、教育等方面合作帮扶的深度与广度,推动我省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教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积极推动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交流规模,提升交流层次。利用“南博会”平台,定期举办“南亚东南亚教育合作论坛”,对外宣传云南教育的优势和特色。依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建设一批教育援外培训品牌和示范基地。支持高校和企业到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举办汉语学习中心、基础教育学校、职教学院等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提升云南教育在区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大力培养更具国际竞争力人才

强化出国留学工作,加强“高精尖缺”人才培养。优化出国留学布局,拓展出国留学空间,扩大与全球知名高校及机构的合作,推动出国留学目的地多元化发展。深化出国留学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选派单位作用,加强出国留学全过程管理,提高选派效益。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大力培养输送国际组织人才,提高参与国际组织工作能力。加快高校公共外语课教学改革,探索建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储备“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推动高校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实现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区域国家官方语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全覆盖。支持高校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鼓励开展中外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鼓励校际交流合作向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延伸。改革海外人才引进方式,重点引进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困境、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支持政策,多渠道培养引进一批熟悉南亚东南亚国家语言、国情、法律及贸易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和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增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人才辐射作用。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

加快完善教育法规体系。积极推动制定或修订促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关注重点事项的地方配套立法,加强重大问题的单项立法,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规范行政程序,确保教育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增强教育部门服务管理能力

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教育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综合运用法律、标准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治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增强管理队伍服务意识,明确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教育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评估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建设一批高水平教育智库和研究中心,切实提高教育政策研究的层次水平和前瞻性。

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发展新格局。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依法扩大高等学校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和招生自主权,鼓励民办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加快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采取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模式,激发教育活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制定优惠政策,采用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3.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

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法律顾问等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命运共同体,完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制度。

4.加大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力度

加强教科研机构、教育评估等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和参与教育治理能力。支持高等学校参与教育治理,鼓励有资质的教育企业参与教育治理。拓宽专业学会、研究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完善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有序发展。鼓励学生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学校治理,整合多种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参与教育治理,加快构建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协调育人体系。探索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引入先进的教育技术和工具,增强教育治理的技术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提供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参与教育治理。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支持培育新型教育业态,鼓励发展互联网形态新型学校,推进教育治理主体和治理模式多样化。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购买力度,确保购买服务质量。

5.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统筹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压实责任,强化疫情预防、应急管理、保障、监督、督查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发生的阶段性、区域性和时段性特征,及时灵活调整防控策略。持续以边境地区学校和省内重点区域为关键点,坚持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懈怠,严格各项防疫举措,把好校园入口,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校园疾病防控体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管理以及学校在线教学的组织。支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大公共卫生有关学位点和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引导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来滇留学人员、港澳台师生、外籍教师的管理与服务。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推进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责任制,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校园“三防”基础建设,及时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全省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100%,全省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100%,全省校园封闭化管理率达100%。确保教育领域政治安全和校园和谐安全稳定。加快教育系统大安防、大数据、大集成、大应用、大联动、大平台建设,做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处置系统化、运维专业化、资源一体化,形成全域覆盖、全面监控、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天可控、全程可溯的校园公共安全监控体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推动校园安全教育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持续推进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依法推进校方综合保险制度,减少“校闹”。持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六T”管理全覆盖、全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健全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严的主基调,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加强政治监督,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持续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高校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统一战线知识进校园,持续做好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保障教育优先投入。切实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在教育土地供给、教师编制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做到两个“只增不减”。

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落实财政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学杂费动态调整机制。以高校为责任主体,通过政府奖补激励引导、处置低效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等途径,合理化解高校债务,统筹做好债务化解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建立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高校债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立教育经费统管机制,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管理、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加强教育系统会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按照本规划要求,进一步突出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将教育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压实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加强协同推进。统筹好教育规划实施,强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解决教育规划实施重大问题机制,加强与年度计划和各级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

加强过程监测。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评估和跟踪监测,健全督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教育规划科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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