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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学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22〕6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治礼 副省长

副组长:王云霏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毛海寿 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永文 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成 员:刘 荣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世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张春泽 省公安厅副厅长

    沈 琪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宣 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许思思 团省委副书记

    黑贵祥 省残联副理事长

    蔡金红 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赵 璐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陈世波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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