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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02-26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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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我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2015年,我厅党组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的建设。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全厅法制宣传经费予以保障。并要求各厅属各单位及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此外,我厅还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担任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委员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保密委员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厅党组也高度重视省人民政府自2009年开始推行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行政问责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对全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制度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为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厅制定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协调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多项内容做出了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具体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月报和简报制度;完善了听证、公示、通报、查询公布制度;并在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之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厅属各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处理本单位、本处室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处室确定的联络员是处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督促检查
  为切实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为全厅干部职工订购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材》。通过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提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实贯彻落实,我厅还印发了《云南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并强化指导督查。充分调动各厅属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并在2015年各项责任书综合检查考核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拓展门户网站功能,我厅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升级。新网站重新梳理了栏目体系,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厅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地增强了网站与社会公众的交互性和服务功能,各厅属单位也都开通了政务信息子网站,基本形成了及基于互联网的云南交通运输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群。我厅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的同时,也根据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将相关信息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极大的方便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的要求,厅政策法规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重要政策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厅整理了相关文件,列出文件清单,梳理了政策要点,并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重要政策解读材料的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2015年,我厅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媒体、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方式,对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初见成效,一方面整合优化了政务公开资源,并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立相关子栏目,并积极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及时做好内容发布与更新;一方面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和公众出行服务两个系统,使网站功能性和服务性得到了全面提升;另外,加强了互动交流版块,部门还安排专人对公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配合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中标的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云南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水泥、桥梁、沥青、隧道施工等招投标信息共91条。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应急管理信息10条,安全监督信息20条。四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厅共有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4项:一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子项省际、市际客运(客运班线)营业许可;二是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三是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的子项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四是水运工程设计图施工设计文件审批。以上四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都有法律依据,都依法进行了公示,前两项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后两项在省航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民知情权
  2015年,我厅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媒体、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方式,对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行政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项目;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及中标情况公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全省高等级公路路况信息等业务及服务信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具体方案。
  2015年我厅共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00余条;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0余条;以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高速公路情报板等方式发布路况信息4125条(次);回复政务查询信息78条,接听解答96128政务查询电话409次,共受理、转办行政许可事项25项。未收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或举报。
2015年我厅有1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抓好保密制度的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信息公开法规制度。按照省保密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保密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明确了专人负责我厅的保密审查工作;积极协助配合省直有关牵头部门做好推进实施工作,加强对厅属各有关单位推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的落实。指定熟悉保密责任、掌握相关知识技能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不宜公开的绝不公开;凡是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和其他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都与有关部门协商并报主管部门确定;没有发现违规公开涉密和不宜公开信息的事件。
  全面启动对机关、单位网站的管理工作。网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稳步推进对社会网站的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网管中心依法履行对社会网站的监管职责,没有发现社会网站有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密信息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改进措施
  我厅政务公开存在一些问题:(一)在系统内个别部门和厅属单位中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懈怠的情况,对政府信息梳理、上报和更新不够积极主动。
  (二)《条例》的工作要求和相关知识在系统内干部职工中的普及度不够,除专门负责处理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外,大部分职工对《条例》内容了解不够全面,导致了信息产生部门与信息发布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脱节。
  2016年我厅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要求各责任处室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大干部职工队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的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好对信息公开的监察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奖惩措施。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稳定推进我厅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doc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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