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州市和部门
平台链接

云南省工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工商局         2016-02-18 15:05:00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邮编:650028,电话:0871-64566675)。

一、概述

2015年,云南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39号)要求,通过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解读政策及回应工作、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5年省工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条,回应社会关注的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热点信息3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22次,收到并回复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8件。一年来无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引发的群众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一是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015年,根据省工商局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情况和商事制度改革需要,我局对涉及省工商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和目录,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认真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按照“谁行文、谁提出”的原则,由行文处室、直属单位提出文件拟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公开范围包括机关内公开、系统内公开、向社会公开三类,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局办公室根据各处室、直属单位提出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审核认定最终公开属性。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通过网站、微博和报纸、电视、广播等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个,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456条,通过工商微博发布政府信息30条,通过传统媒体发布政府信息98条。三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在完成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后,通过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公开了办理结果。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重要政策解读机制。认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认真梳理、汇总涉及工商职能的有关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四类分类编制了12个文件的政策要点和政策解读,并及时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初审暂行标准》(云工商企注字〔2014〕10号)、《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4〕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工商标字〔2014〕69号文件)、《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云工商办字〔2014〕41号)、《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规定(试行)》(云工商企管字〔2015〕6号)等4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在红盾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进行了发布。二是积极拓宽政策解读渠道和回应方式。积极探索与媒体合作开办栏目的形式,不断拓宽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回应社会关切的方式。与云南人民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天天3.15”广播栏目,主动回应和解答社会公众关注的工商工作热点问题,自2015年5月份开播以来已播出36期,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与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百姓与社会》新闻谈话栏目合作,于2015年10月、12月分别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如何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进行了3次解读,以在线访谈形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增强了政策解读的效果;与云南经济日报社合办《红盾在线》周刊,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涉及工商的重大政策措施解读、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动态,进一步拓宽了政策解读渠道。与此同时,我局还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和渠道,向公众解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商标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及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2015年通过“天天3.15”广播栏目和《百姓与社会》新闻谈话栏目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热点信息3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22次。其中,通过新闻发布会回应解读8次,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8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次,通过红盾信息网局长信箱和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回应解读13次。

(三)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一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5年,我局对红盾信息网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调整优化了栏目设置,完善丰富了栏目内容,新增设置了交流互动手段。专题栏目数及子栏目数量由老版网站的12个增加到61个。栏目内容覆盖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消费警示、统计分析、访谈交流、公众互动等多个方面。陆续开通了“云南工商”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手机APP客户端,形成了“两微一端一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我局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一网”的作用,将社会公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政策法规等,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广泛性,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搭建了更为广泛立体的多媒体平台。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盾信息网发布政府信息456条,通过“云南工商”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30条,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受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96件。与此同时,依托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及时公示工商登记和监管信息,系统点击率突破9000万次。二是建立完善舆情监测机制。我局结合工商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建立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云南省工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办法》,成立了省工商局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小组,每个处室、直属单位明确一名网络评论员,切实加强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日常舆情监测,认真做好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和12315热线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不断提高舆情引导工作能力。“两微一端一网”已成为政民互动,正确应对网络舆情,更好地服务群众的有力手段。三是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并设立新闻发言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影响力,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和解读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2次,发布内容涉及“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用公示信息抽查、小微企业平台建设、非公党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公众关心关注的改革和监管问题。四是加强“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的日常管理。按照省政府深化“四个主题十六项制度”及推进96128专线品牌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把“96128专线”作为增强与服务对象高质量沟通、面向社会实现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服务工作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程序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对96128电话和政务信息查询网实行专人管理,着力在解答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发挥了96128专项在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5年,我局共接听“96128”专线咨询电话208个,网络回复咨询问题69件,96128专线查询和网络回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度较高,无投诉发生。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局围绕所承担的行政职权,对不同类别行政职权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及行政职权所对应的责任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完成了省工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涉及云南省工商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8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269项,“追责情形”共计5779项。2015年11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省政府审核确认,并及时在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开。

(二)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主动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并公开了省工商局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差旅费管理等3个管理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省工商局政府招标采购程序,推进政府招标采购事项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2015年,我局27项政府招标采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采购信息,确保了招标采购程序的公开、透明。

(四)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事项的公开力度。在改版后的红盾信息网上开设专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名称登记、内资登记、外资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企业集团登记、广告行政许可等7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等其他行政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文书资料下载,并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等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更新办事指南和文书范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办理涉及工商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事项。二是建立完善工商相关公共服务发布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及时公布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适时公布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信息和监管信息。2015年,全省共有31.08万户企业、124.63万户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系统查询量达2202.96万人次。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建成了云南省小微企业名录网和云南省网络监管服务网,并在红盾信息网上开设链接窗口,为我省小微企业了解国家扶持政策措施、网络经营者申请电子标示和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查询和服务窗口。三是及时发布其他工商服务信息。我局通过红盾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等工商服务信息,做到了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一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结合工商职能,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通知》,分别在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红盾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主动公开省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7件。二是定期发布广告监管信息。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信息公示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红盾信息网,定期发布省属媒体重点涉嫌违法广告监测通报,提醒社会公众注意识别,同时也达到了震慑违法的目的。今年前三季度,共发布了广告监测通报3期。三是适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根据不同时期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投诉集中、有代表性的消费纠纷案件,适时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中秋月饼安全消费、重视快递消费细节、购买儿童玩具等17期消费警示,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四是适时发布其他市场监管信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社会发布诚信市场创建、平安市场创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最美个体工商户”评选等各类市场监管信息,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以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基本情况。2015年,我局共收到信函邮寄形式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8件。从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申请公开工商登记、执法、财务类信息上。从申请人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诉求上看,大部分申请人是为了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课题研究等目的而申请进行信息公开。但也有个别人是在其超出合理范围的诉求得不到相关部门满足的情况下,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部门施压的手段反复加以利用。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对上述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了受理、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其中,以信函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7份,1份与申请人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的举报材料并案处理并当面告知其处理结果。对这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均未出现延误及遗漏答复现象,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率、回复率两个100%。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省工商局无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引发的群众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提高;二是部分处室、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对改版后的红盾信息网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科学设置栏目划分,调整充实栏目内容,解决目前网站栏目板块过于细碎、重点内容及公众关注内容栏目不突出不醒目、公众使用查找信息不便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查询及核准、企业个体户网上登记办理等工商在线业务办理建设工作。继续探索完善微博微信平台日常运行工作机制,加强微博微信平台互动交流特色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拓宽受理渠道,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力度,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的原则,及时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发布,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五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记1条)

59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记1次)

3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次数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8

(二)申请结办数

8

1.按时结办数

8

2.延时结办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机国家安全、公告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依法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3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4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