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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03-27 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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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综合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情况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2015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本可在普洱市政府网站、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统筹推进,强化检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努力提高“三服务”水平。及时制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88号),对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牵头部门,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公开。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

一是认真做好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制定了《普洱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召开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业务培训会,全面启动我市权责清单制度工作。12月18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召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的形式在市人民政府网和普洱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政府共有33个部门(政府工作部门30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职权5570项,责任事项43557项。

二是全面公开普洱市市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对市级保留实施的272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项,调整监管方式4项,下放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5项。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0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于9月初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普洱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一是结合我市市级预算管理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二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开设普洱市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严格按照预算工作流程审批、审核、批准部门经费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并予以公开;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等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2015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批准的2015年本级政府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编制说明,并创新公开方式,在人代会期间用生动形象的图像和话语对普洱市地方财政2014年预算执行及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进行说明。2015年,及时公开市本级政府预算及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及编制说明,全市193个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其相关的编制说明全部公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表和普洱市本级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同时,市本级91个一级预算单位,193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3.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在网站、电视、报刊等各新闻媒体各社会全面公开,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市、县两级主要通过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案、建设总套数等建设信息;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自开展工作以来,共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47条,其中2015年公开5条。

二是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公开。通过互联网公开社会各界和公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国家新政等信息,尽最大限度地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2015年,市级主动公开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17条,回复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站群众留言76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住房公积金管理者与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政策查询渠道。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历史累计访问量达到779987人次。

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的公开力度。1.做好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等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公开;3.做好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在网站公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4.做好土地征用权利运行信息公开,做好土地征前报批、批后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同时公开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5.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普洱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普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2015年,两个网站共发布信息521条。普洱市国土资源管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智能管理和优化服务,建用并举,实施国土资源资讯新媒体、国土资源业务新技术、国土资源监管新平台、国土资源为民服务新窗口等工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管领域的支撑作用。3月18日,全国国土资源新媒体示范基地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四是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六公开、五办理”制度,即:在办证大厅将政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公开,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等办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政务服务中心功能。重点公开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罚没物资处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截止12月31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16.45万件,办结率99.5%;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988项,进场交易额共计126.87亿元,同比增加5.12亿元,增长4.12%。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重点围绕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省、市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10件惠民实事,及时进行跟踪督查,按季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开。制定下发《普洱市2015年市级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工作方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普洱市2015年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将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内容细化分解为12大类50项具体工作,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单位。要求各主办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能,相关责任单位全力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按要求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共170个,总投资172.2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46.2亿元。全市共有10个项目被列入2015年全省工业转型升级“3个100”重点项目,6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重点推进项目。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的规范化工作,规范相关办理流程,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统一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互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共218.1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29.6万人。在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上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30条。

二是认真落实新农合有关信息公开。根据管理规定以及信息公开要求,市级5所定点医疗机构、县级25所定点医疗机构、乡级103所医疗机构、村级987所定点医疗机构和民营13所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2015年,在普洱卫生信息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政务信息229条,公示、公告6项涉及人才招聘、职称报名与考试、医院审批等事项。2015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198.09万人,参合率98.16%,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当年筹资总额9.31亿元。2015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7.65%,实际报销比例为76.31%,门诊受益率240.40%,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2015年,全市预计累计补偿525.72万人次,补偿资金8.53亿元,资金使用率91.64%,基金运行平稳。

三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开展《云南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慈善组织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同时将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普洱市民政信息网、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普洱市慈善网、普洱市日报、普洱报社、普洱电台予以公开。在普洱民政信息网、普洱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开民政动态、公告公示、重要会议、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0余条,咨询投诉件2件,答复率100%。

四是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普洱市行政审批网上大厅门户网站、云南招生频道、普洱市教育网站三个教育网站平台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育收费等信息公开。2015年,共发布教育领域各类信息1559条。

五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公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设置医疗机构,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2.公开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将医疗机构审批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3.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对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及时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住院费用日清单制,患者出院提供累计费用清单,方便患者查询。5.公开预约诊疗联系方式,市、县级公立医院对外公开预约诊疗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择期就医。6.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公开医疗单位便民信息,全市414个医疗机构,104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984个村卫生室,均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公开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机构名录及服务信息,全面实现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公开目录,依法公开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演出、重大赛事等信息,切实做好国有文艺院团和文化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全年,在“普洱文化体育网”上发布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体育工作动态等公共文化信息100余条。

6.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环保厅信息公开网站、普洱日报、广播电台、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定期公开空气质量日报、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包含地表水、大气环境、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等。环境监管执法检查数据、内容、标准、程序的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对群众投诉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及整改情况及时公布。加强和改进“12369”环保举报电话,不断延伸服务时间、内容和方式,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人民群众的投诉和建议,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2015年,市国资监管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财务快报形式发布市国资公司、市交投资集团、市城投公司等十五户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等信息12条,以国资信息形式发布8条公开信息,共计20条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城市道路路内经营性停车泊位收费信息公开。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思茅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思茅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备案汇总表》等经营性停车泊位收费信息。

三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发布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检查公示、许可证注销公告等行政审批情况;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及时发布保健品、化妆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健康讲座等形式的虚假宣传,以免陷入消费陷阱;全面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公布餐饮单位量化分级情况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2015年,重点对餐饮重点环节专项整治、新版GSP认证、标准化执法监管等工作进展、案件处理、工作成效进行公开,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政府信息115条,涉及企业900多家(户)。

四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1.主动全面公开全市3起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2.推进安全监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对办理的行政许可情况及时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告。3.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每月通过《安全生产简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4.通过政务微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专题会议、专题宣传等方式,做好危爆物品、缉枪治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重大案件侦办等信息公开发布和宣传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和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在重大活动和时段,或某一时段和敏感节点通过短信、提示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二)建立政策解读机制,传递社会正能量

制定下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72号),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参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015年,我市对17件废止和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对自2016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两项惠民举措进行解读宣传。

二、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是积极打造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制定下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76号),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3个组织门户网站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载体,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配备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2015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1264条。

二是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组织全市10县(区)、市属各部门对本地、本单位政府网站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共计普查上报政府网站547个(其中,市级部门网站61个,县区部门网站486个),并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基本指标,逐项进行检查评分,永久关停不合格网站(“僵尸网站”、“睡眠网站”)65个(市级关停11个,县区关停54个),有效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

三是完善和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言人作用。2015年,共组织向贫困宣战、第八届世界云南同乡联谊大会、第二届两岸四地茶文化高峰论坛暨第十四届中国普洱茶节、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22次新闻发布会。

四是管理运维好“96128”专线。制定下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15〕3号),不断延伸服务时间、内容和方式,拓展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功能,实时更新基础信息,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整合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信访热线的公共服务电话,推进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品牌化建设。2015年,96128拨入电话14435个,转接成功2118个,转接成功率97.64%,满意率97.48%。

五是加强不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信息发布。2015年,编辑发行《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28800册;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97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05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4次。

六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全年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45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3件。

三、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2008年,成立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从原市工信委调整到市政府办;2014年,经市编办批准,在市政府办设立“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注:在市政府办信息科加挂牌子),专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组织联系及协调。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配置,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组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解读及检查工作专题培训班。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相互联系和工作交流,创建了“普洱政府网站普查(信息公开)QQ群”。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增加公文“是否公开”的审批关环节,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从信息源头上进行把关。落实专人负责普通信息的发布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结合日常工作,对部分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属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制订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坚持日常网上巡查和年度督查相结合,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力促进各部门的信息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加强各县(区)、各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做好权力清单编制和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去年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抽查中,我市有3个网站因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被通报,教训非常深刻。通过吸取教训、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少数县(区)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偏少;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各县(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为主,普遍对业务不熟悉;同时,与新形势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较,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直接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各部门信息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实现对政府信息的有效管理。探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对3个主要市级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各县(区)、市直单位自建网站以及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回应,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三)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群众实际需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作为公开重点,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密切关注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资料。根据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督促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修订完善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认真录入组织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查阅点信息提供情况等方面内容。


附件: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2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126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97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443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45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9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97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兼职人员数

97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单位负责人:葛雄伟     审核人:黄浩   填报人:李玉玫

联系电话:0879-2136020      填报日期: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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