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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日报         2020-08-10 11: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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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情况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2016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本可在普洱市政府网站、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全面公开。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两单合一”“一表两单”形式通过本级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同步公布。为保障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16年2月25日,普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印发《关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普洱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新增、取消、下放和涉及名称、依据等各要素调整的,以半年为时段,每年进行两次动态调整。同时,市政府审改办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普洱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通过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线下审批与线上审批有机结合,基本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2016年全市网上服务大厅共发布信息1587条,在线受理35件,回复咨询投诉件53件,窗口接件后用通用审批系统办件2891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049项,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40.6万件,办结率99%。三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公开。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2016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4件、政协提案147件。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我市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开设普洱市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汇总公开市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及其相关的编制说明。2016年4月8日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及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及编制说明。全市184个市级预算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其相关的编制说明。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二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情况公开。开设“价格收费”专栏,对物价运行情况、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价格执法动态、粮食价格运行情况、粮油价格监测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发布政府定价目录。重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按月编制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三)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方面。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服务职能,不在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将交易中心履行的政府采购职能分离出来,成立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出让业务。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进入实施阶段。2016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867项,进场交易额共计3369207.89万元。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开设“普洱市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对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开。通过公开竞标选择政府采购定点企业,结果向社会公示,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对所有交易项目信息全部公开发布,对招投标项目的受理、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方式、租金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发放时间和方式等,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及时全面公开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包含招拍挂出让宗地基本情况,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结果等信息。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大力公开扶贫攻坚信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2016年累计公开扶贫政策文件21个,公布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社会扶贫、安居工程等扶贫开发项目情况64条。公开扶贫专项资金,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要求,扶贫专项资金全部切块到县(区),由县(区)一级公开。二是大力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政策措施,推动公开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集中公示。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发布就业创业信息110条。三是大力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四是大力公开教育卫生信息。通过设立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公开教育年度工作目标和五项承诺,特别是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和学生转学、民办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证等重点工作的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及时发布分级诊疗、全面放开二孩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解读和进展情况。健全公开目录,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公开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3%比例,随机摇号抽查企业总数391户,其中实地核查319户、书面及网络核查72户,抽查结果“正常”的368户,注销4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8户,拒不配合待处理1户,抽查情况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10件,公示率达100%。二是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信息中心、普洱日报、广播电台、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让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情况,有问题能及时反映,确保不同公开平台和渠道的发布信息一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12369”环保举报电话,延伸服务时间、内容和方式,保证了24小时有人接听人民群众的投诉建议。共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120余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60余条。三是大力公开食药品监管信息。推进日常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00多条、食品药品抽验信息223条、消费警示信息3条、行政许可信息1220条。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在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专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我市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协调机制、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文件审查。加大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的审查力度,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涉密、敏感的信息做好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016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案件,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八)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结合普洱市实际,全市对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计量发展规划、认证认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就业创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组建农商行、鼓励外来投资若干政策、《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宁洱县脱贫摘帽工作等系列文件进行了解读,形式采用文字撰稿、媒体专访、政策问答、一对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专题片等解读方式。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舆论主动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加强现有政府网站的管理,抓好市、县(区)级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以信息更新及时、栏目设置规范、监督管理到位等举措为抓手,建设完善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新渠道,全力推进网站建设,并认真做好关停网站的功能迁移,全面收集相关信息,通过市、县(区)级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发布、及时回应。

二、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健全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意见、2016年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普洱市及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为副组长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参照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协调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抓好协调,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考核,组织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负责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2016年11月,经市委编办(普编办〔2016〕83号)批准,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开展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三)规范管理,强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群建设。针对当前政府系统网站在建设、监管、运维、更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普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查整治政府系统网站的通知》,对全市政府系统内“僵尸”“睡眠”等不合格网站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坚决关停取消信息量小、无专职人员更新维护的市、县(区)政府部门及乡(镇)网站,并将相关功能整合到本级政府组织门户网站。同时,投入资金100万元,积极推进普洱市政府系统集群网站建设,建设规范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工作采用分期建设模式进行。第一期,根据省级考核指标,搭建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为一体的主网站;第二期,建立全民服务、在线访谈等内容,逐步整合部门网站;第三期,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力度,以政府网站平台为桥梁,打通普洱与外界通道,助推普洱经济社会发展。

(四)强化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和填写问卷等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和评议活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教师、记者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公开工作机构反馈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2016年,各县(区)、各单位政府网站建设更加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明显,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抽查中,我市有19个网站因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被通报,教训非常深刻。通过吸取教训、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部分县(区)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单纯的理解为结果信息的发布,仅仅以在网站发布信息为主;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仅仅是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对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规范。二是网站发布信息以工作动态为主,栏目设置、网站管理不够科学,公开内容质量不高、缺乏互动。三是业务水平不高,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兼职工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不到位、公开内容和形式单一,特别是对网站的监管不科学、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在继续做好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狠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学习培训,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做好服务。

(二)立足社会需求,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管理。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以政府网站清查整治为契机,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坚决关停不合格网站,加强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四)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市内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与当前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抓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和重要政策解读工作,让更多群众知晓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


附件: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696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17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90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2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5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4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6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40

2.兼职人员数

62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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