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州市和部门
平台链接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2022-01-28 11:16:44
     |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平台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认真做好常态化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持续抓好重大财政政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的要求,梳理形成《云南省财政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云南省财政厅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对外公开。

(二)扎实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财政信息全面公开。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公开方面,全省共有9484个非涉密部门(其中:省本级157个,省对下9327个)在法定时限内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方面,省本级除涉密单位和中央单位外,156家预算部门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决算,较预算法规定时限提前5天,集中公开面和及时公开率均达到100%。在财政部组织的财政预决算公开考核中,云南首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在西南5省区排名第一。二是认真做好惠农政策和资金拨付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云南省支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沪滇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等财政惠农政策和资金保障信息。三是稳步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将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纳入《云南省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直达资金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时公开直达资金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全年公开直达资金信息20条。专门下发通知督促指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相关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四是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信息基金目录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栏目公开《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开《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项目采购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27条,累计访问量达240万次,信息发布数量较2020年提升了20%,访问量较2020年提升了47%,为全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营造良好氛围。

(三)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及时更新发布《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机构、办理方式、联系方式等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与省政府公报室的请示汇报制度和省直部门的沟通会商机制,健全与第三方的征询机制,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来件答复均通过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全年共收到64件依申请公开来件,均在法定时限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门户网站和“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开设“招考录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处罚”等多个栏目,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公开信息集中发布、内容准确、方便查询。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与门户网站建设有机结合,及时编制更新《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努力实现以目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规范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报备、域名管理、网站功能应用拓展等各项工作,确保门户网站和“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规范有序运行。

(五)积极做好互动交流

加大政策解读和信息宣传力度,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厅领导带头在2021年云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云南“十三五”改革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等5场新闻发布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财政重要政策、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厅机关部门对出台的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财政支持市场主体等方面的18件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文稿、图画、视频等方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制定《云南省财政厅2021年经济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升级改造信息采编系统,首次实现全省县级财政部门全覆盖,全年组织全省财政系统报送信息稿件7421条。在新华网、人民网、云南日报、云南发布等权威媒体刊发信息522条,被财政部门户网站选用1635条。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开展会计知识竞答活动,大幅提升了“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和影响力。高度重视政务咨询、网民找错、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类栏目留言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务咨询来件174件,切实做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运转顺畅、及时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厅内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1年,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变“被动”为“主动”,让“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自觉行为,通过公开透明的行动提升财政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的源头管理和全链条管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用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重点领域信息,释放权威信息,增进社会共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热点问题,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三是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财政厅已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czt.yn.gov.cn/)公开了相关信息,各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获取(如需帮助,敬请致电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627234)。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