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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01-30 14: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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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涉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号)精神,坚决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协调,专门机构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信息。202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主要通过局部门网站发布,同时云南政府网、云南发布、云南日报、新华社云南分社等主流媒体多次采用或原文转载我局报送的新闻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信息公开。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公开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开发符合要求的文字、PDF下载界面。目前,我局行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份、涉粮涉储重要制度文件8份,均按规定格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更新我局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清单,不断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二是加强局网站公开平台运行维护。在局网站增加“行业报道”栏目,多角度展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积极参加国家、省重要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阵地防线。加强局网站安全防护及有序运行的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监测网站错敏信息、无效链接、空白栏目等情况并及时整改,确保局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三是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意见征集信息,并根据意见征集结果发布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强化政民、政企、部门互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面向各部门、社会公众部门征集5项。四是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公开。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相关信息,并做好领导活动信息更新。做好今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相关信息的发布、公示及公告相关工作。五是严格实施财政资金公开。持续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集中在局网站“财务公开”栏目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整体支出及具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同时提交在省财政厅网站“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六是做好粮食储备和流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法规,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政策文件。定期发布我省粮油价格监测情况周报、月报,公开最新价格监测信息,正面引导市场预期。在重要活动、重要节日等关键时期,及时发布市场巡查情况报告,着力稳定市场预期。第一时间完成2022年宁蒗5.5级地震灾区粮油供应以及救灾物资调运等新闻的采集和报送,公布灾区粮油价格、储备、供应情况,切实稳定灾区民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云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布《我省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保供稳价基础扎实》,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有关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二是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应公开事项落实不够准确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未能充分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灵活公开、解读。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二是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局网站的建设、运维和监测、切实优化栏目设置,不断适应信息公开新要求。四是对标对表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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