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8-07-16 12:58:48   【字体:

经济日报记者:

请介绍昆明目前的轨道交通建设情况,轨道交通全面建成运营对当地经济有何影响?

郭金华: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建成运营轨道交通线路3条,分别为首期工程1、2号线通车里程42km,3号线通车里程23.4km,6号线一期通车里程18km,形成中心城十字骨架网,通车里程累计达83.4km。自开通运营以来,日均客流量49.6万人次,最高日客流量达64万人次。

轨道交通的建成运营,将对昆明经济带来以下影响:

一是将逐步缓解地面交通拥堵。到2020年,昆明市将建设完成1号线西北延长线、2号线二期、4号线、5号线、6号线二期等多条线路,形成总规模189.1km的轨道交通网络。中心城区三个核心组团实现轨道互联互通,其核心区域实现轨道交通全覆盖。届时中心城区公交分担率将达到37.2%,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比重达到30.9%,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在城市出行中骨干作用,逐步缓解地面交通拥堵,大幅降低因交通拥堵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能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发展。通过轨道交通网络,实现对城市空间发展的有序引导,支撑昆明市“两核一极两区六廊”城市格局的构建,实现功能完备、高效联通、生态宜居的城市空间布局,有序推进人口转移、功能疏解,优化生产生活布局,发展新型城市社区,充分体现昆明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是能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轨道交通建成运营后,有力带动沿线商业经济发展,促进城市消费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拉动沿线土地升值,促进城市房地产经济健康繁荣发展,增加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支撑昆明“区域国际中心城市”及“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两大目标定位的实现,助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谢谢!

 

春城晚报记者: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请问对我省居民用气有何影响?

郭金华: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省内管输价格和城市配气价格构成,其中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省内管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为进一步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这是自2010年国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以来,首次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在此之前,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存在交叉补贴,多数省份居民用气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即门站价格可在规定范围内浮动;除通气较晚且居民用气价格已基本理顺的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福建五省外,其他没有理顺居民用气价格的省区此次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由地方政府和中央财政理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

云南省是天然气新增用气省份,目前全省统一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价格已经理顺,没有交叉补贴。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将我省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60元,较调整前每立方米降低0.01元,在居民用气价格已基本理顺的五省中处于较低水平,不需上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鉴于目前执行的是管道天然气临时价格方案,目前正在制定正式管输和配气价格,为保持居民用气价格的相对稳定,此次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0.01元和降低增值税率后输配环节产生的空间将在制定正式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时一并统筹安排,各州市将在履行听证程序基础上制定正式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一线一价”的思路,抓紧核定各省内短途管输企业管输价格,同时尽快出台云南省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督促和指导州、市合理制定正式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各地完善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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