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两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

来源:   2023-07-12 17:30:46   【字体:

 

云南政协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政协报记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请问马主任,省政协在履行政协职能,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马孝初: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协协商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协全体会议协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专题协商会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及民主评议、专题约谈、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恳谈协商、群众参与式协商等其他形式的协商。省政协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在实践中,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就年度协商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协商议题广泛征求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意见。有序扩大群众参与政协活动,专题协商会邀请委员中的专家学者,州市和县区政协委员参加,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将互动交流作为协商活动的重要环节和常态化制度化安排。二是突出协商重点。五年来,省政协着重关注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先后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影响我省改革发展大局的问题协商议政。同时,还围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民生问题,多形式开展协商。三是增强协商实效。注重协商内容与协商形式相匹配,体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改进会议组织形式,根据会议主题划分若干协商专题,委员自愿报名参加专题讨论,使协商更具针对性。规范协商成果报送程序,落实通报制度,促成一批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相关工作改进和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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