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5-09 19:30:00   【字体:

蔡祥荣:

感谢韩梅秘书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各位领导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一下单文副秘书长,据了解,本次会议的会期和日程安排与以往有所不同,请问具体作了哪些调整?有什么特点?谢谢!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大会宣传组副组长单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大会宣传组副组长 单文: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去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在2020年1月召开。今年年初,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推迟召开会议的决定。当前,适时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意义重大、条件具备。本次大会在保持原定议程不变的情况下,将以往4天半的会期调整为3天。

会议日程安排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全体会议次数减少。将以往通常要召开的五次全体会议调整为三次全体会议,以往第一、二、三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合并为第一次全体会议议程,依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和法规案,表决选举办法、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和人选名单草案。二是全体会议报告方式有变化。除政府工作报告全部作口头报告外,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两院”工作报告调整为在印发书面报告的基础上作简要的口头报告;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听取的其他报告,调整为书面印发全体会议,确保大会依法、庄重、高效的召开。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请张凌副秘书长介绍一下本次会议将审议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的相关情况。谢谢!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宣传组副组长张凌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宣传组副组长 张凌: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对云南提出了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的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紧扣“三个定位”加强地方立法。在去年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本次人代会将对《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并计划在2021年的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其主要内容涵盖了规划与建设、保护与治理、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社会参与等方面,并力求将我省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改革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内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应当说,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将为我省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法制保障。谢谢!

蔡祥荣: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发布人的回答。

各位记者朋友,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开幕,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通过广泛深入的报道,聚焦盛会盛况、凝聚人心信心、传递能量力量,为大会的顺利召开贡献正能量、好声音,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