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5-11 10:00:00   【字体:

宗霞:

谢谢陈云波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有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改革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

请问,云南作为一个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上主要有哪些成效和亮点?谢谢!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德耀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德耀: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云南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这项工作上,我们走在了全国前列。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准入制度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工作。经过三年的落地实施,一年一修的动态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相配套的体制机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全面实施是一项逐步深入、不断完善的系统性工程,着力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科学创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方式,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机制,持续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准入体系不断完善和高效能治理,推动深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先行先试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2020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建立体现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评估指标体系这一核心任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系统的探索和研究工作,通过前期调研、模型研究、指标设计、数据分析等工作,初步构建了指标体系,并在省本级、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三级全覆盖开展了试评估。云南省的试评估工作采用了数字化技术,提升信息化水平,自行开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数据及资料填报系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系统”“云南省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调研App”和“微信小程序”4个平台。累计回收线上问卷1955份,汇总政府数据3504条,佐证材料8700多份,参与满意度调查的市场主体3000余家。以2020年全年数据为基础,得到试评估结果:全省(市)级市场准入效能指数最高为85.54,16个州市平均指数为76.66;县(市、区)级指数最高为83.19,129个县(市、区)平均指数为67.98。

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国数字建设峰会正式发布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报告(云南试点版)》,云南的试评价工作检验了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客观评估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形成了一套评估工作流程,为全国出台统一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实践依据,同时,为其他省区开展效能评估工作提供了参考。“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还要对市场准入的情况、执行效果进行效能评估。省发展改革委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持续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工作向纵深推进,针对试评估反馈问题,效能评估工作组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体系,提升云南评估工作流程的可行性与实用性。

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谢谢!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林健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林健: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医改工作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章立制,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健康云南建设,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各项规划的主要目标全面完成。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1.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持续增长。云南地方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由2015的422.74亿元增至2019年的619.01亿元,年均增速为10.00%,高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同期年均增速(9.48%),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由8.97%增至9.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2类19项。全省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15年30.36%降至2020年27.3%,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2.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加成。2017年底,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予补偿,同时,调整200项医疗服务价格,全面破除实行了60多年的“以药补医”旧机制。2019年底,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整体解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式无法弥补的医疗机构,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公立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3.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深入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省42个县(市、区)纳入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其中41个县进行了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支出65.36亿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10.46亿元,医保基金支出下降13.8%,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显控制。全省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15%,居民获得感明显增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4.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2020年的550元,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17个统筹区(包括省本级),全面实施了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支付制度改革,8个统筹区正探索开展DRG付费,全省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实现了从单一的按项目付费向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型支付方式转变。

5.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得到深化。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57种中选药品全部落地,与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最高降幅达98.38%,预计节约资金9.8亿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比例提高到45%,推行慢病长处方制度,群众基层就医用药需求更有保障。

6.全省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扩充。全省16个州市实现三甲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全覆盖。卫生人员总数从2015年30.46万人增加至2020年45.89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从2015年7.96万人、9.33万人增加至2020年12.26万人、17.32万人。全省医疗机构总数、床位数、入院人数分别从2015年的24187个、23.76万张、748.9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26627个、32.52万张、970.49万人。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取得较好成绩,云南西医排名第15位、中医排名第12位。

7.居民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23.63/10万、8.7‰和11.34‰下降至2020年的12.38/10万、4.47‰和6.49‰。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2.76岁提高到2020年的75.1岁。禄丰县、玉溪市、祥云县先后获得2016、2017、2019年度国务院办公厅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云县、峨山县推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列入全国100个医改典型案例。

谢谢!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请问,围绕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云南省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兰骏: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感谢新闻媒体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同时也感谢各位对建立健全管理治理体系工作的关注。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建立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目标,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围绕“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四项工作任务,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及“回头看”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登记排污单位44134家,累计发放9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6971张,其中,重点管理1894家,简化管理5077家。

二是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制。昆明、曲靖、玉溪及楚雄州签订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滇中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跨区协作、共建共享、合力共治、协同应对”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划定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现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处置,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9.66%。

三是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两微”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包含环境质量类、环境监管类及环境保护督察、行政审批、投诉举报处理和“放管服”改革等在内的6大类15项重点领域信息。自2017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2018年-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0场,参与省级新闻发布会14场。自“两微”开通后,通过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76314条。

四是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国家完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省级及16个州市相继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了省和州(市)“1+16”两级赔偿权利人索赔模式;制定实施了关键配套办法,初步建立地方制度体系;建立了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合力;加强鉴定评估管理和人才建设,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1件。

五是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组建4个区域督察办公室,增设“生态环境执法局”;统一行使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察职能,统一负责全省及各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参照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六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截至2020年底,建成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513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204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433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4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224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314个、城市噪声监测点位3498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试点村75个、生态定位监测站15个、700个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点,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建成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中心、16个省厅驻州市监测站为骨架、115个县级监测站为支撑的环境监测体系,覆盖全省国土空间,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各要素,常规污染物到微量、痕量和具有累积性、持久性、遗传性的污染物指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谢谢!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近年来,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备受关注。请问,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谢谢!

林健:

感谢新华社记者对我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13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以下简称云南阜外医院)。2015年启动项目工程建设。2017年9月,云南阜外医院一期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了投入资金最多、建设时间最短、工程管理最好、合作模式最新、医疗力量最优、改革力度最大等多个云南医院建设历史之最。2018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人员总量管理、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方式等方面创新突破改革。

2019年国家启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纳入云南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和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组建由省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常务副省长牵头的工作专班推进工作。在建设经费上,除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省、州(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医院不负债、政府全买单。在管理运营上,总院长、执行院长由输出医院出任,赋予输出医院充分的运营自主权;与试点医院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把工作量、质量、服务、公益性等指标纳入考核,经考核达到年度发展目标后支付约定费用,实现政府投入方式由因人定补转变为因事定补,提升了管理运营效益。在人员保障上,实行人员总量动态管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体制机制,彻底改变了“一考定终身”。在人才引进上,给予输出医院派驻人员在奖励性绩效、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人才引进特殊政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云岭名医”等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专项,在科研项目、工作经费、成果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上,赋予医院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自主权,通过自主采购、带量采购、联合采购、集中议价等方式,降低高值医用耗材和药品价格;推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付费(DRGs)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和患者负担;赋予医院在上浮不超过10%范围内的自主定价权,在不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的前提下,持续调整收入结构,耗占比、药占比持续下降,劳务性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云南阜外医院运营3年多以来,心血管诊疗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主要指标均达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同质标准,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名列专科组全国第10名,在心血管专科中仅次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创造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标杆和样板。今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组织在昆明召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观摩交流了云南阜外医院经验。

目前,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二期项目正加快建设中;与中日友好医院等合作共建的呼吸等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与相关输出医院合作协议已达成一致。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试点省区的先进经验,加快形成区域医疗服务“高地”,辐射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主动服务好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再次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和韧性。请问省商务厅的领导,在开放型经济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云南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翌现场提问

云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翌:

谢谢中国新闻社记者的提问,也感谢您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关心和关注。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讲话中指出,中国将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2020年,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31.1%,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46.5%。跨境电商作为对外贸易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活力和发展潜力。

近年来,云南跨境电子商务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8年7月,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开展以“一区两中心”(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高新和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为重点跨境电商园区体系及监管场所建设,云南跨境电商正式起步。2020年1月,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六部门下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红河、德宏列入试点范围,我省开展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的地区增至3个。2020年4月,中国(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跨境电商直邮直购(9610)、保税网购备货(1210)两种模式不断扩大。通过监管模式统计,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1319.47万票(件),进出口额13.53亿元,是2019年的13.13倍。2021年一季度,全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255.48万票(件),进出口额3.8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23倍。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改革成效明显。

(一)强化政策支持。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积极抢抓机遇,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19年7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建成全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制度创新、优化措施等便利化监管要求,升级优化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税务、物流、商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政府机构相关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成功对接6个跨境电商监管场所业务系统,形成“1+N”公共服务支撑,为电商交易和电商服务类企业实现备案、通关、检验检疫、安检、结汇、退税等无纸化服务。二是完善线下综合支撑平台。昆明综合保税区,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昆明腾俊保税物流中心、云南邮政国际运营中心、瑞丽跨境电商产业园、磨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等线下园区平台已取得跨境电商场所运营资质,跨境电商聚集区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永不落幕的南博会”“南博全球购”B2C线上商城平台正式上线,可以进行完税商品、跨境商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三是推进区域合作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建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门户、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商务门户、GMS跨境电商合作平台,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议定书法律文本及项下政策文本数据库,自贸区11个国家的货物贸易产品税率电子化服务系统,网上东盟跨境电商平台与云南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目前正推进B2B交易撮合服务。

(三)创新业态和监管模式。一是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六体系两平台”做法经验,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管理模式,实现通关一体化等贸易便利。目前,昆明、德宏、红河同时具备开展跨境电商9610、1210两种业务模式,其他州市具备跨境电商9610业务的条件。二是创新海关监管方式。制定“先进区、后报关”等措施,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管理办法,及时落实“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政策,提升通关效率。三是创新“互市电商跨境出口”模式。红河自贸片区建立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依托边民互市,借鉴义乌模式,线上线下互动;采取分送集报,杂货拼车模式。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和越南主流电商网站、社交平台开设网店为基础,创新开展“电商跨境+边民互市”出口管理模式,推动商品出口越南及东盟各国,有效降低交易和通关成本。

(四)创新模式开拓市场。2020年成功举办中国(云南)-越南企业网上对接会、中国(云南)-缅甸农副食品、五金家电企业线上对接会,通过“云会议”模式,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跨境电商园区充分利用腹仓货运和全货机货运相结合,推出“客改货”和货运包机业务,为跨境电商企业开辟出口货物运输通道。鼓励企业建立海外仓、边境仓。支持我省有实力的企业积极“走出去”,在周边国家建立海外仓、体验店,培育自有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在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海外仓撮合”板块,积极探索B2B出口、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信息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借助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等政策叠加优势,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实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创新模式,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谢谢!

  

云南政协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政协报记者:

请问,云南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有哪些?谢谢!

兰骏:

谢谢您的提问!生态文明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我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聚焦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不断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自十八届三中全会至2020年底,专项小组累计出台和完成改革事项135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具体成效如下:

一是构建了生态文明总体建设制度。实施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等改革措施,明确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变为建设最美丽省份的施工蓝图。

二是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出台中国大陆首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建立全国唯一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67种极小生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在10个县市开展林长制试点。出台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加强湿地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创新建立跨省湖泊保护治理新机制,积极推进“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开展“厕所革命”,美丽县城、美丽公路、美丽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三是建立了生态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自2016年至202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470个,问责追责领导干部2654人。全面推行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率先在全国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空间大数据分析业务平台。

四是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省1.78亿亩可利用草原已100%完成家庭承包;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机制,全面建立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推进水资源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农田水利建设七项机制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和国务院表扬;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严管严控协议出让改革,实行矿业权出让登记制度。实行森林采伐、林地、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建立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省级奖励机制,与四川、贵州两省在赤水河流域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三省共治”模式。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以重点突破引领改革纵深推进。着力完善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一体化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二是积极开拓创新,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率先突破。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及节能环保产业支撑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价值实现途径,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利用机制,统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减污降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科学谋划碳达峰进程。三是坚持改革为民,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坚持改革以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为目标,坚持改革为了群众、让群众受益加强对具体改革问题的研究。

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提最后一个问题。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回顾4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请问云南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进展?谢谢!

李翌:

谢谢云南日报记者的提问。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实践,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9年8月挂牌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形成了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良好局面,取得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和改革经验,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得到彰显。按照云南自贸试验区第一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的“三年翻一番”的目标,2020年,云南自贸试验区新增企业数18292家,同比增长37%、占同期全省新登记企业数的13.5%;外贸进出口额717.9亿元,增长91.4%,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6.8%,拉动外贸整体增长14.8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3.7 亿美元,同比增长5.5倍,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46%;自贸试验区在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构建高效体制机制

高位推动,建立机制顺畅、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体制机制高效推进自贸试验改革发展。一是成立以书记省长为双组长的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印发了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改革试点任务动态自评和建档立卡评估机制,在106项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基础上,增加53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形成责任清单“5张表”。对改革试点任务按照“7个环节”开展科学动态精准评估,确保高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案例。二是成立贸易促进、商事改革、招商引资、金融改革、财税改革等10个专题工作组,出台专题改革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106项国家改革试点任务100%形成工作方案,落实落地82项、占比77.4%,总结经验案例119个,经第三方评估上报国家商务部37个,省内复制推广18个。53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落地35项、占比66%。同时加快推进国家复制推广的260项改革试点经验。

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昆明片区构建智慧化政务服务大厅,提供24小时服务,成立云南首家专业化政务服务公司。红河片区成立首家边境贸易服务中心,率先落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德宏片区7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二是加大赋权改革力度。按照“应放尽放”原则,推进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各片区管委会依法行使。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赋予各片区管委会73项省级行政职权。同时,开展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赋权目录清单梳理工作。三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对涉改有关部门按照“进四扇门”的改革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委托第三方对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开展总体评估。改革事项中有146项推行网上办,占比44.11%。目前,三片区共办理“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2158件。四是加强法治服务保障。颁布施行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三片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三、联动融合创新发展

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片区所在州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自贸试验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与全省其他开放平台协同创新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叠加,打造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

一是创新跨境园区发展新模式。利用跨境园区分属两国边境附近区域的特殊区位和国际分工比较优势,构建跨境加工产业链,并在中方园区吸纳大量外籍劳工就业。二是创新跨境贸易新模式。出台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推动瑞丽、河口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推出“互联网+边民互市”创新模式,提升边民互市结算效率,推动对越出口增长。2020年,红河片区实现对越贸易271.6亿元,同比增长21%。三是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昆明、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红河片区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边贸商品市场)全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率先完成“首单”首试。以“互市+加工”模式为依托的首家边民互市加工企业开出首张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增值税发票。四是创新跨境社会管理新模式。德宏片区首创推出“胞波卡”,为外籍持卡人员在德宏片区范围内提供吃、住、行以及务工、申办银行账号等便捷服务。五是创新跨境产能合作新模式。在全国首创将跨境购售电主体引入平台交易,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和合作平台,境外市场主体可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六是创新构建跨境金融新体系。德宏片区探索建立中缅双边银行互开帐户+网银清算+人民币对缅币撮合报价的“小同城”业务模式。2020年,云南省自贸区内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共281.15亿元,占同期全省结算总量的42.4%。七是创新跨境物流新路径。开通首条中老跨境冷链干线直达运输线路,实现中缅两国甩挂跨境直达运输。与越南签订《出境保险车辆代查勘、代定损合作协议》,提升跨境车辆保险便利化。八是创新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单一窗口”业务全覆盖。开发省级边民互市贸易政务服务平台(边民互市管理系统),实现边民互市服务、管理多项功能叠加。创新实施“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任务措施和发展目标,结合推进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2021年工作台账有关改革任务,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云南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谢谢!

宗霞:

好的,非常感谢。我们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各位记者朋友,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部署了云南省“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着力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切实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希望记者朋友们宣传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共同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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