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5-13 10:00:00   【字体:

彭斌:

感谢王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记者:

围绕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请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如何引导专家人才智力向基层聚集?谢谢!

杨榆坚:

感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关注。现在云南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尤其是基层缺人才。我们的人才70%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基层少,结构不优。在生产企业的人才多,产业链人才比较少。尤其是下一步,脱贫攻坚转到乡村振兴上,基层需要的人才越来越多,需求越来越大,我们的职能职责当中有一条就是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智力向基层聚集。

这几年,我们依托人社部高层次专家、博士后、海外赤子等服务基层项目和我们推出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柔性引才基地”“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乡贤智力服务云南”等载体,近几年,组织了好几批北京、上海等地的云南专家学者回到云南基层来,效果非常好,他们对家乡充满了感情,也愿意回到家乡去。积极引导专家人才到基层开展智力帮扶和人才培养,有力推动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当中,我们组织了将近100名昆明、玉溪等地方的人才到迪庆、怒江帮扶,使当地的教育水平、医院的诊疗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可喜的是培养搭建了一批人才成长。2015年以来,我们先后设立346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组织实施各类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60多批次,组织近1000名省内外专家人才到深度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智力帮扶和服务1.6万多人次,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27万多人次,培养基层急需紧缺高级以上职称专技人才1138人。

根据下一步的乡村人才振兴计划,我们准备按照“做实、放大、可持续”原则,加大力度统筹实施各类专家人才服务基层项目,鼓励引导更多的专家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聚集,助推乡村人才振兴。

一是深入持续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家服务示范团、博士后服务团、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行等活动,“组团式”服务乡村人才振兴。一个地方的产业发展需要很多人才,我们在自贸试验区首先试点了这个做法,“组团式”组成一批人才到地方,在城市规划、农村规划、乡村规划等项目,助力龙头企业包括产业振兴等方面组团式的发展。

二是科学合理引导专家向基层一线流动。定期发布服务基层岗位需求,鼓励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资格的专技人才到乡镇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把人才的人事关系落到县乡基层,将来可以回来,这样基层人才能够稳得住。

三是不断扩大乡村振兴急需紧缺高层次专技人才培训规模。围绕基层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覆盖领域和培训规模,重点向乡村基层人才倾斜。

四是加大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工作力度。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等形式,吸引聚集更多的优秀海内外人才到我省开展智力支持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强势推进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进一步优化设站结构布局,有些地方多一点,有些地方少一点,优化布局。改进设站管理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和日常管理制度,打破设站数量和设站专家学历、资历、职称、帽子、奖项、年龄各种限制。原来,一个县只能有少数几个名额,现在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八大产业发展以后需要人才支持,这就需要打破各种限制,包括各种职称、帽子、奖项、年龄等限制,扩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规模,加快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高端智力支持。

六是巩固和拓展职称“双定向”工作。从2019年起在迪庆、怒江开始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2020年,扩大到曲靖市会泽县、昭通市镇雄县、丽江市宁蒗县、普洱市澜沧县、红河州屏边县、文山州广南县等6个挂牌督战县。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加快深度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七是实施特殊的职称支持政策。对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予以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及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全省实施乡镇基层有效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取得中级职称后连续在乡镇基层工作满10年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考核认定为基层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大全省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工作统筹实施力度等职称倾斜政策。

八是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才薪酬待遇保障。对乡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业内认可的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经单位批准,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法报酬,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共享,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

省医保局的领导刚才介绍了云南省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经费及时、足额供给,请问具体有哪些措施?谢谢!

王艳君: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的关注。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大。省医保局始终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协调保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联合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对全省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和上解。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是由医保基金来负担的,后期财政将给予相应的补助。目前,已完成46亿元疫苗资金上解,确保不因费用结算、拨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

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预付”。资金上,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8亿元,并按照疫苗接种进度需求保障疫苗采购经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全程做到“钱等苗”。

四是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医保结算标准。疫苗的接种一方面需要采购疫苗,另一方面就是接种疫苗也有成本。为解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医保实际结算价格偏低的问题,切实提高疫苗接种单位的积极性,促进疫苗接种进度,更好助力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医保基金结算标准的通知》(云医保〔2021〕32号),明确自2021年2月6日起,将全省疫苗接种费用从每剂次平均4元左右(含注射器)统一提高至每剂次8元(含注射器),接种费用由接种地医保部门向接种单位进行支付,目前,各级医保部门按照上月接种、次月拨付到位的要求支付接种费用。

以上就是这位记者问题所涉及的四个方面的措施。谢谢!

中国网记者:

“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请问,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有什么工作打算?谢谢!

张良玉:

感谢中国网记者的提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当中,民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调整优化农村低保按“单人户”施保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

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地入户调查等办法监测其“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分层纳入救助帮扶政策范围。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拓展社会救助网络和移动端申办,为包括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内的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经办服务。

三是改革完善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易地申办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低保城乡统筹发展、优化简化救助经办程序、丰富服务类救助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革创新,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从推动兜底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促进救助资源统筹整合使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救助服务。

我就解答这些,谢谢!

中国建设报记者: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同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请问有哪些特色和亮点让城市更宜居、百姓更舒心?这个问题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张总工回答。谢谢!

张绍稳:

感谢中国建设报记者对住房城乡工作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城镇老旧工作的关注。住房连着千家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是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通过社区服务供给,提升生活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

2019年以来,云南省积极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州(市)组织、县级实施、居民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2019年、2020年度全省完成3592个小区,共28.6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计划继续再实施296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将惠及19.98万户城镇居民。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动员群众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改造、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是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按照“先地下、后地面、再空中”的原则进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实现地下管网配套、地面环境整洁、空中视角美观、鼓励具备条件的加装电梯的工作目标。

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实行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培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同时,健全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联动集中连片改造,增加项目盈利点,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及原产权单位、公房产权单位等参与改造积极性。

四是多方筹措项目资金。加强政企银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2019年、2020年申报争取到位相关资金69.47亿元;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引导管线单位参与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赞助2.03亿元、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4.7亿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317.57亿元的24%。

五是总结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昆明市五华区、红河州弥勒市、玉溪市峨山县、昭通市威信县、丽江市古城区等多地总结形成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比如:《要拆围墙先去“心墙”云南省峨山县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刊文专栏予以了刊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予以了转载。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为新小区,环境显著改善、房产大幅增值,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更多的惠及全省城镇广大居民,让全省城镇居民的生活更加美好,谢谢中国建设报的媒体朋友!

彭斌: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正如刚才发布人介绍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更加规范、基本社会服务更加通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各领域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云南省社会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宣传报道好我省在民生保障领域所采取的有力举措、取得的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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