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来源:12345热线知识库          2022-09-14 17:40:16 【字体:

所需资料:1.用地申请原件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复印件纸质及扫描件 各1份;3.规划批准文件原件纸质及扫描件各1份;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纸质及扫描件 各1份;5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纸质及扫描件各1份;6.用地单位相关材料及证件原件纸质及扫描件各1份。

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业务股室提交。地址:麻栗坡县政务大楼10楼1016室。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二)受理。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企业(或个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告知。(三)上报审批。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咨询电话:0876-6629138;监督电话:0876-6622160。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