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希望关注物业费收取混乱问题,同一地段,同一品质的不同小区,物业费收取差异巨大。由于物业费收取标准在买房的时候就捆绑在一起,而且后期过程中单个住户难以和物业公司解除物业合同,就导致住户被强制消费、强制缴费。建议政府制定各小区物业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公开物业招标的法规政策,邀请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人员和业主代表参加,对业主普遍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吊销其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不得再次出资成立物业公共服务类公司。
2.建议涉及物业费价格备案的住建部门在其官网上披露审批各小区物业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计算组成信息。在经济困难时期,倡导物业公司按月收取物业费,缓解群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