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扶持农业重点龙头企业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01-06 17: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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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扶持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对一些以农特产品作为生产加工原料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给予进一步重点扶持,建议转变扶持方式,将重点扶持企业建设项目转变为重点扶持大量收购农特产品且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企业;变扶持种植户为由企业与种植户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确定保护价再按其收购数给予企业资金扶持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议政府涉农部门根据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当地农特产品的生产情况,提出指导性计划,以订单农业的方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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