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出台可操作性强、细化的基层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鼓励全体科技人员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鼓励允许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带动村一级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实质性工作,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2.村村有科技特派员,并与驻村工作队结合,明确赋予参与村委会的行政和财务管理权,明确责任,把考核与村委会集体经济收入、农民收入挂钩,与农民参与合作社的参与度挂钩。
3.赋予驻村工作队参与村级行政、财务管理权,有利于发挥驻村工作队的职能作用。脱贫驻村工作队与乡村振兴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扎根难,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先进文化思想和技术,不能最大化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等问题。
4.驻村工作队的考核与乡村振兴的集体经济收入、农民经济收入、思想文化科技培训的数量与成效结合,有利于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