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docx
2.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省级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xlsx
3.云南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省级跨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