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政策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环办环评〔2022〕31号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公开日期
2022-12-17

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我部组织编制了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替代《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和《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中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钢铁焦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2.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3.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4.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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