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政策
发文机关
财政部办公厅等
发文字号
财办会〔2024〕2号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公开日期
2024-02-27

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强化对银行函证工作的指导,现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操作指引生效实施后,财政部办公厅、原银保监会办公厅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同时废止。 

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分局及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pdf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docx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