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政策
索引号
530000001/202306817
文号
红政办函〔2023〕102号
来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日期
2023-09-08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9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制定《红河州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清单》(以下简称《任务分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促就业的重要支撑、惠民生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数量和质量、纾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建工作,加强监测调度,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体经济更好发展,为实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到2025年,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更加优化,个体工商户总数稳中有进,结构更趋合理,质量显著提升,活跃度达到65%以上,持续保持实有个体工商户数在全省排名第3位。到2030年,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力争进入全省前列,每千人拥有个体工商户数力争进入全省前10位。到2035年,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加完善,个体工商户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带动创业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三进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全国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表彰奖励推荐工作。加大个体工商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落实效果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贯彻落实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为载体,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政策宣传、服务和兑现,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关心关注、急难愁盼、影响发展等问题。同时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抓好抓实《任务分解清单》落实,不断推动红河州个体工商户更多起来、更活起来、更大起来、更强起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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