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2012-03-01 18:00: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1年5月,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下属单位及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省质监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省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154个三级预算单位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省质监局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局机关能坚持以预算为依据,强化支出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账表数据相符,会计资料基本能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一些亟需进一步规范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审批,无偿调拨国有资产。

2010年,审计厅作出审计决定(云审责决〔2010〕2号),要求“对昆明市质监局以协会名义违规购买轿车及越野车各一辆共计76.7万元……责成省质监局纪检部门对违规车辆进行收缴……”。2010年2月23日,省质监局对违规车辆作出收缴省质监局的决定。目前,违规车辆由省局机关和迪庆州质监局各使用一辆。截至审计时止,仍未办理固定资产调拨审批手续。

(二)挪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及其他支出。

2010年,省质监局下拨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经核实,该院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和业务差旅费及人员经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未经财政厅审批,无偿调拨国有资产问题,要求省质监局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于挪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及其他支出问题,要求省质监局督促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将以上挪用的项目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省质监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切实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局财务要不断完善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的内控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财经法纪和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于未经财政厅审批,无偿调拨国有资产问题,省质监局已向相关部门专题请示;对于挪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及其他支出问题,省质监局已督促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将以上挪用的项目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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