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2021-11-26 14:14:5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21年3至4月,对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等5家单位,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科技厅是云南省政府直属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部门,加挂云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属于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部门16个,核定人员编制115人、车辆编制8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112人、车辆7辆。审计结果表明,省科技厅基本能够按照省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开展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完整反映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省科技厅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涉及金额900.20万元。

(二)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94万元。

(三)省科技厅未收缴利息收入6.75万元。

(四)未按规定采购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涉及金额6万元。

(五)3个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涉及金额34.90万元。

(六)借他人名义参加投标获取项目,涉及金额15万元。

(七)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涉及金额14.99万元。

(八)未严格审核把关,已终止项目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62万元。

(九)立项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未能实施,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100万元。

(十)未对超期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跟踪。

(十一)未报财政审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权益存在损失风险。

(十二)违规出借国有资产。

(十三)部分许可事项未实现“一网通办”。

(十四)云南省科学技术院未履行相应科技管理职责。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省科技厅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3.94万元和省科技厅未缴利息收入6.75万元收缴省级财政;要求省科技厅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3个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借他人名义参加投标获取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未严格审核把关,已终止项目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等4个问题,省审计厅已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要求省科技厅加强对项目立项内容的审核、把关,对重大项目充分做好立项前期的可行性调研;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同时核实、厘清“科技入滇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基地”的经营收费情况;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整合相关信息和办事流程,实现申请办理全程网络化;督促省科学技术院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发挥本部门对科技管理的统筹协调、创新引领等重要保障作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法纪。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科技管理重要保障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科技厅积极部署整改。根据省科技厅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1年8月18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取消了“科技管理业务费”专项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厅科技管理业务费实施细则(暂行)》,已完成整改;针对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省科技厅未收缴利息收入的问题,已于2021年6月9日上缴省财政,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按规定采购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的问题,已终止履行涉及该问题的2个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已完成整改;针对立项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未能实施,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省科技厅终止了“云南国际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经费补助”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收回了项目经费1100万元,已完成整改;针对未对超期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跟踪的问题,省科技厅拟出台《云南省财政科技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有计划地开展科技支出的绩效评价,已完成整改;针对未报财政审批无偿出借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权益存在损失风险问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简称云科院)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出借国有资产问题,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已按程序报批,省科技厅要求厅办公室、云科院、各直属单位对本单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摸清家底,已完成整改;针对部分许可事项未实现“一网通办”问题,已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嵌入了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实验动物许可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已完成整改;针对云科院未履行相应科技管理职责问题,该院改进内部机构设置,印发了《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云科院深化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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