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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
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02-19 10:31:49 【字体:

《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重点和方向、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指引,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依据。现就《规划》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和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十三五”时期,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贡献了全省近50%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60%以上的进出口总额、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企业户数,对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照全国和发达省区,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如发展规模不大、质量不高,发展环境亟待优化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基本方略、法律保障、政策支持、深化改革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事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短板,加快推动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将《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列入“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进行编制。

二、《规划》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基本原则。牢牢把握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坚持创业兴业,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创新引领,提升专业化水平;坚持特色发展,形成比较优势;坚持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底线;坚持开放合作,加快内联外通;坚持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效能”为六个基本原则贯穿《规划》各个部分,在《规划》实施中必须遵循执行。

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编制中,聚焦三个突出问题、围绕三个发展重点、紧扣三大发展方向、突出三个重要着力点、设定四类综合目标、构建七项保障措施、实施九项主要任务、推进九项重点工程,总共形成了《规划》六部分内容(见规划全景图)。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得出了“发展规模不大、发展质量不高、发展环境亟待优化”三个突出问题和短板,研究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和展望。针对短板问题,我们从壮大规模、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三个方面着力,设定了规模总量实现“一个跨越”、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突破”、优质企业实现“两个倍增”、发展环境实现“四个提升”,共计4类10项综合目标。

第三章发展重点和方向。一是结合全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从产业发展三个方面着手,提出了持续壮大民营经济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推进民营经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重点;二是从拓展发展空间和提升企业质量角度出发,发展方向为结合我省背靠祖国腹地,紧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特征,推动民营经济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产业园区布局推进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以“五化”升级即“业态新型化、生产智能化、产品品质化、管理现代化、创新内生化”为抓手,加快提质增效补短板,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第四章主要任务。依据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方向,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九项主要任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绿色转型、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强化企业人才支撑、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对外开放合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九个重点工程(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企业梯度培育加速工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工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工程、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企业人才培引提升工程、企业融资促进专项工程、企业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提出了全面保障和支撑本《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七项重要保障措施。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把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作为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领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四、《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省民营经济规模总量实现“一个跨越”、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突破”、优质企业实现“两个倍增”,发展环境实现“四个提升”,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达到西部地区中等以上水平。

(一)规模总量实现“一个跨越”。“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1—2个百分点。到2025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0%的跨越。

(二)产业发展实现“两个突破”。“十四五”期间,全省民营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得到巩固和提升,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以高技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层次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结构更趋合理均衡。到2025年,实现民营制造业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制造业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突破54%,高技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占民营制造业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突破15%。

(三)优质企业实现“两个倍增”。“十四五”期间,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健全,优质企业不断涌现。到2025年,全省民营市场主体户数、民营企业户数、民营“四上”企业户数分别实现大幅增长,民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户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户数实现倍增。优质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升,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和绿色发展取得较大进展。

(四)发展环境实现“四个提升”。“十四五”期间,全省惠企政策落实、企业融资可获得性、营商环境建设、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提升,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经营环境更加公平,退出程序更加便捷。全省企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供给总量有效扩大,协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培育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80个、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0个,持续带动一批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五、《规划》主要特点

(一)紧扣上位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认真对接上位规划和等位规划,确保与各项相关规划协调一致、有效衔接,做到方向明确、目标明确。

(二)把握研究重点。《规划》的对象是民营暨中小企业,对象群体庞大,涉及问题庞杂,重点是研究如何尽可能解决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面临的共性难题,以及研究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帮助相对弱势的民营(中小)企业群体获得更多发展资源。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规划》中的重点工程列出责任单位,找到与部门、州市工作的契合点,避免《规划》内容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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