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
《云南省版权局关于上报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的请示》(云版权〔2014〕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牵头的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云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全省政府机关、政府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做好软件正版化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落实。
(三)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有关宣传、培训、表彰。
(四)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审计厅、国资委、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法制办、工商联、知识产权局,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5个部门组成,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梁宗华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成 员:张建明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德强 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 燕 省商务厅副厅长
谢 健 省审计厅副厅长
谢曙光 省国资委副主任
王绪正 省工商局副局长
洪耀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黄 旻 省法制办副主任
苏桄平 省工商联秘书长
王国胜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马 驰 云南银监局副局长
孟 强 云南证监局副局长
任玉华 云南保监局副局长
安 南 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
李军利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组织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宣传、培训、表彰等有关工作;加强对政府机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洪耀星兼任。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软件产品管理,加强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省财政厅负责对软件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对软件采购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检查和督导。
省商务厅负责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审计厅负责对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对软件采购资金及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省国资委负责协助配合做好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工商局负责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软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法制办负责审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省工商联负责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参与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有关工作。
云南银监局负责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云南证监局负责推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关信息。
云南保监局负责推进保险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督查的组织。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管理。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有关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决策,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