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玛琳 副省长
副主任: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云波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增昆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李昌荣 省委办公厅二级巡视员
杨昆新 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卓颖宏 省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安兴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刘 智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曙峰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段俐娟 省档案局副局长
施自应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徐绍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文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永全 省教育厅副厅长
关鼎禄 省科技厅副厅长
丹 业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肖 峰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张良玉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苏建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宏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王卫国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
赵 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谭鸿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訚 楠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 翌 省商务厅副厅长
饶祥碧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王见昆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付云昆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杨绍成 省区域合作办主任
聂爱军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沈立凯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德金 省广电局副局长
乔国新 省能源局副局长
高 峻 省林草局副局长
李正宁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永禄 省统计局副局长
赵云龙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思泽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高志学 省医保局副局长
牟洪操 省工商联副主席
金 勇 省总工会副主席
赵攀峰 团省委副书记
陈 芳 省妇联副主席
马自荣 省残联副理事长
侯 胜 省社科院副院长
宋云河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冯理银 省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常 征 省公路局党委委员
余汝兴 富滇银行党委副书记
张金斌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李德明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 泳 省税务局总审计师
范 斌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戴 猛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 锷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经 纬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邱丽梅 云南银保监局副局长
谢云飞 云南证监局纪委书记
方建军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林 淞 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崇凌俊 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张 虹 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杨志军 云南省军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地方志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增昆同志兼任。各委员单位明确1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编委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编委会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各地、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编纂工作推进情况;负责云南省扶贫志的审查验收。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编委会日常工作;跟踪督促编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推进落实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编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委会委员如有变动,由委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完成后,编委会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