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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202607464
文号
云政办发〔2026〕33号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26-08-10
有效性
有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
和健康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三项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持之以恒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好家园,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领悟、坚定落实“千万工程”蕴含的理念和方法,统筹城乡两个战场,一体推进三项工作,提升系统效应,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美丽中国建设、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云南实践。到2030年,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稳步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98%;“旅居云南”成为大IP、大生态、大产业,旅居综合消费规模突破1000亿元;爱国卫生措施和健康影响监测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创建一批全国健康城镇。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坚持“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加快建设产业好、环境好、民风好、治安好、组织好“五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实施,统筹优化村镇布局,探索将位置相邻、功能互补、产业配套、设施连通的中心镇、特色村庄连片规划发展。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强化改厕质量管控。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乱搭乱建,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深化乡村绿化美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村小微绿地建设和森林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特色村庄价值提升。发现挖掘村庄价值,建立全省特色村庄建设名录。立足村庄资源禀赋,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盘活村庄闲置资源。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文旅融合,促进村庄资源价值转化。鼓励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吸引社会资本,加强村庄运营,强化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推动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传承弘扬乡村优秀文化。(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一体提质,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边境、偏远地区通信网络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健全城乡互联互通交通物流体系,统筹实施城乡供水、供电、供气、供网提质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

(四)升级旅居内核。依托古城古镇、特色村寨、温泉度假区等,因地制宜布局高端旅居村(社区)、精品民宿、乡村旅居驿站等多元化旅居载体。围绕数字游民、文化创意从业者等新型旅居人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集成的“旅创空间”,强化信息网络、生活配套等基本保障。持续补齐重点旅居目的地配套设施,完善便民商超、旅居菜市场、共享食堂、快递物流、医疗问诊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丰富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配套,提升旅居品质。总结首批旅居试点经验,推动第二批试点建设,完善“旅居云南”平台建设,开展线上营销、预订、定制、结算等服务,提升智慧化服务与管理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挖文化内涵。深挖云南历史、民族、非遗、民俗等文化资源,将非遗技艺、民俗体验、节庆活动等有机融入旅居过程,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村落肌理和原生态乡土风貌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结合当地特色文化和资源禀赋,系统打造辨识度高、影响力强、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居产品,打造小书店、小演艺、小文创、小工坊等新型文化空间。(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业态融合。坚持“旅居+”、“+旅居”,依托鲜花、温泉、茶咖、果蔬、道地药材等特色资源,推出一批主题旅居村。创新旅居消费场景与业态模式,积极探索旅居与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农业等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医疗康养、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多元业态,推动旅居向旅创、旅学、旅养升级。培优“云南之夜”、“云南礼物”等特色品牌,构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具象化品牌矩阵。(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

(七)保障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管护,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确保行政区域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依法确定经营区域和时段、不得经营国家和我省禁止经营的食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噪声光污染防控。强化噪声监测,健全噪声投诉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整治,提升全天候声环境达标率。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打造一批“消除噪声、睡得安心”宁静小区。实行市政道路照明管控,采用或更换为低眩光、截光型LED(发光二极管)路灯,规范户外广告、霓虹灯、灯箱设置,对工地、公园等特殊场所实施强光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幸福小院”建设。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化医养结合,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照护。推动专业化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长护险制度。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综合防控,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和肥胖率。(省民政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持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提升边境地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老年健康和妇幼健康服务,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强化体育设施供给,实现社区、行政村“15分钟健身圈”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走跑类、操舞类全民健身活动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提升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一体推进三项工作

(十一)加强规划引领,一张蓝图绘到底。各地要结合“十五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需求,推动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把和美乡村建设、旅居基础设施、健康县城(城镇)建设有关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健康城镇创建新一轮规划或实施方案,分类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小切口、排好优先序,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村庄联动发展、优势互补,城乡基础设施协同化建设、一体化管护,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注重系统联动,提升综合效应。坚持系统观念,以“抓环境”为主线,由点及面、迭代升级,有机串联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基层治理、健康文明生活风尚、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工作,充分释放“好环境”促惠民、促健康、促旅游、促宜居、促兴业的乘数效应,做好“融合”大文章,将“乡”、“业”、“城”作为高度关联、相辅相成的整体,推动三项工作互促共进、协同增效,成为惠民生、得民心、聚民力的系统工程。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作为云南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民生品牌、发展品牌、共享品牌的生动实践。(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政策协同,汇聚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各种资源,统筹人居环境整治、健康县城建设、文旅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具备一定条件基础、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地区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及旅居配套设施建设,发挥系统集成效应,合力推动三项工作深入实施。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村级共建理事会机制,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创造家门口就业岗位,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盘活闲置农房、低效建设用地,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项目落地空间。(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云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形成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定期梳理总结三项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选树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典型案例,以“千万工程”的云南实践讲好中国故事。深入开展文明乡风、健康生活、文明旅居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共享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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