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20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一、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研判宏观经济形势,主动应对企业效益下滑、主体税种增长乏力、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等不利因素,着力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1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2.5亿元,增长2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5.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2%;非税收入完成395.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突破4000亿元大关,完成4096.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比上年决算数增支523.9亿元,增长14.7%。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0.7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154.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2.8亿元,调入资金220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亿元,收入总计4340.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4096.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7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8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5.8亿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项目不具备当年执行完毕的条件,需结转下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1.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8亿元,增长27.4%;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7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7.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77.2亿元,增长25.5%。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1.2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15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0亿元,调入资金88.6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亿元,收入总计3026.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2.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997.1亿元,转贷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7亿元,调出0.3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7.5亿元。结余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不具备当年执行完毕条件,需结转下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二是需要对应安排支出的专项收入增长较快,当年形成的超收大部分只能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7.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亿元,增长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6.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0.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7.3亿元,增长32.1%。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快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大幅增长,对应安排的支出相应增加。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03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4.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1.3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收入总计1251.8亿元;基金预算支出936.2亿元,调出资金141.1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74.5亿元。
201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亿元,增长2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6.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亿元,增长19.6%。
省本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2.1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1.3亿元,收入总计272.7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9.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4.1亿元,调出资金53.9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基金结余84.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2.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亿元,增长13%。其中:利润收入1.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61.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6亿元,增长20%。其中:交通运输支出0.7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6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0.1亿元,收入总计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亿元。收支平衡。
2013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8.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亿元,下降12.8%。其中:利润收入1.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亿元,下降9.7%。其中:交通运输支出0.6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5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7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亿元,增长5.6%。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5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8.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4.9亿元,增长17.9%。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0亿元,专项补助收入217.4亿元,专项上解收入3.9亿元,上年结余763.6亿元,收入总计1454.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8.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96亿元。
2013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1.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亿元,增长10.6%。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5.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亿元,增长13%。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8亿元,专项补助收入217.4亿元,专项上解收入6.4亿元,上年结余211.4亿元,收入总计5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3亿元,专项补助支出1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6.7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财政部批复我省201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2013年,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增幅回落较快。因部分涉税企业效益下滑,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1215.1亿元,虽然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2%,但增幅较上年回落6.4个百分点。二是非税收入快速增长。2013年全省非税收入超年初预算72.6亿元,拉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是受跨期入库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清理历年耕地开垦费和加大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力度等一次性因素影响所致。三是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速明显回落。
二、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产业稳步发展
集中整合不低于60%的省级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示范带动项目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建设。安排民营经济、内外贸发展、文化旅游、农业产业发展等38项专项财政资金共计30.6亿元,保障“产业建设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安排资金3亿元,集中扶持和培育现代生物、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动我省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投资支持产业发展。
(二)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筹集资金476.1亿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为全面打响综合交通三年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筹集资金104亿元,确保40.3万套(户)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扎实推进。筹集水利建设资金112.6亿元,深入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确保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省财政安排建设资金3.1亿元,为云南大剧院、云南科技馆、云南文苑等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资金32亿元,确保南博会场馆改扩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完善“三农”投入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资金52.3亿元支持粮食生产,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各项补贴和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筹集资金36.6亿元,支持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工程,农机技术推广、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等能源改造项目。筹集各类农业产业扶持资金23.6亿元,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二是不断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筹集专项扶贫资金50.1亿元,不断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完善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办法,集中力量支持4个连片特困地区和怒江扶贫攻坚。三是积极开展财政与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充农业、水利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改革投入方式,加快构建财政资金对农民的引导激励机制,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四是支持全省城镇规划先行。省级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县级以上城镇逐步完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保障210个特色小镇和13.3万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展开。五是建立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促进坝区耕地保护以及建设用地向低丘缓坡及山地布局。六是着力提升县乡人居环境。省级安排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完善城镇供水配套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筹集资金25.9亿元在1万个村开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在701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筹集资金4.4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城市老年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加快城乡宜居环境配套设施建设。
(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教育持续发展。2013年,全省教育支出达686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扣除2012年中央和省集中安排化解高校债务资金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其中,省财政共筹集资金175.3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602.6万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全省27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饮水工程等项目继续推进。采取多项措施将我省高校债务余额降低并控制在70亿元以内,高校化债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落实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本科1.2万元/年、高职高专0.6万元/年的政策。筹措资金10亿元,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效果明显。省级安排民办教育专项资金0.2亿元、特殊教育专项资金0.5亿元、中小学以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资金0.8亿元,继续支持各类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提标扩面。2013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505.3亿元,比上年增加66.3亿元,增长15.1%。省财政筹集资金65.8亿元,支持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提高到1700元,比上年增加140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6.7亿元,城市低保对象比上年增加10.4万人,达到103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1元,达到240元。农村低保对象比上年增加29.3万人,达到467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4元,达到108元;筹集资金2.7亿元,提高全省3万多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筹集抚恤补助资金15.4亿元,惠及全省37万抚恤特困群体,不断提高抚恤标准,其中“两参人员”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5元,达到320元。
促进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3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达300.3亿元,比上年增加33.3亿元,增长12.5%。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6.5亿元,筹资水平较上年人均增加50元,将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340元,参合率较上年提高1.25个百分点,达到97.8%。筹集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补助资金6.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省级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省级医院购置设备和房屋改造,实施科研人才培养。省级安排资金0.8亿元,用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安排省级资金0.2亿元,支持民营医院加快发展。筹集资金22.9亿元,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卫生信息化等相关领域改革。省级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试点、打击伪劣药品以及监督应急等工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按每个行政村补助1万元的标准,筹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筹集资金0.6亿元,推动全省612个村级文体活动广场建设。筹集资金2.3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五馆”免费开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省级安排资金1.7亿元,重点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文化科技及内容的创新,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不断增强应急救灾抗灾能力。筹集资金11.3亿元,支持镇雄县山体滑坡,以及洱源、迪庆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筹集抗旱救灾资金7.7亿元,支持抗旱保供水、增蓄水、保生活,确保各项应急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省财政连续六年每年安排提升防灾减灾10大能力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重点向滇东北川滇交界等3个地震重点监测区倾斜。筹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7亿元,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8.4亿元,帮助全省50万户农村贫困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五)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筹集资金18.5亿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限制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企业的淘汰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对高效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促进大气、土壤、水环境治理。筹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34.3亿元,重点支持“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和全省湖泊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筹集资金50.6亿元,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一系列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森林云南”建设深入推进。筹集省对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0.7亿元,尽力弥补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为保护生态环境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机会成本。修订完善省对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明确生态价值权益,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动态变化”的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引导当地政府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
(六)不断完善公共财税体制,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夯实基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以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重要补充,继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确保收支缺口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财力需求,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厉行节约,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措施”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会议、文件、活动、评比表彰等方面的支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规模,2013年全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均较上年减少。坚决停止审批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在公开省本级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级部门的预算公开,首次实施了省本级101个部门和5个州市本级,以及29个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统筹兼顾,妥善应对政府性债务偿债高峰。通过积极争取财政部增加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及展期,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层次、多渠道确保偿债资金正常链接和滚动运行,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创造了良好条件。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加强政府性债务的清理统计,切实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了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核定办法,建立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制度。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多管齐下,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完善税制,顺利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跟踪先行试点省市“营改增”试点情况,分析测算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组织实施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如期成功实现税制转换。大部分试点企业税负下降、活力增强,竞争力提升,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效果开始显现。
(七)认真查摆和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
2013年,省财政厅认真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听取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财政报告的意见,积极承办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加强督促催办。针对查摆出来的年初预算细化不够、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强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执行倒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工作制度,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健全财政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升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刚性支出需求增长的矛盾凸显,预算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尚待加强,结余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累积等。下一步,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全省财政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三、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今年全省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资金,努力改善民生,严控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2014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建议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0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2%;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42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8%。收支预算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今年宏观经济形势能否回暖仍不确定,支撑税收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不牢;二是由于非税收入不具有可持续增收的条件,预计今年增幅将呈现明显回落态势;三是我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规模的差额日益扩大,支出在高基数基础上难以继续维持高增长;四是目前可以预见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增量空间相对较小,不足以支撑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实现大幅增长。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04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2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5.8亿元,调入资金200亿元,收入总计4430.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2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8亿元,支出总计4430.8亿元。收支平衡。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73.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5.4亿元,增长21.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7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7亿元,增长12.7%。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3.4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2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6.7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7.5亿元,收入总计2911.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026.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8亿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07.4亿元,支出总计2911.6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5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81.5亿元,下降17.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0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31.2亿元,下降3.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减收,对应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85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1亿元,上年结余174.5亿元,收入总计1072.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905亿元,调出资金93亿元,结转下年按规定安排使用74.6亿元。收支平衡。
201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亿元,增长19.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2亿元,增长113.7%。
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3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4.1亿元,上年基金结余84.8亿元,收入总计261.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3.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2亿元,调出资金39.3亿元,结转下年按规定安排使用4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0.9亿元,下降26.1%。其中:利润收入1.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支出安排2.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亿元,下降27.9%。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1亿元,其他支出0.6亿元。收支平衡。
201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0.3亿元,下降10.7%。其中:利润收入1.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支出安排2.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0.3亿元,下降12.4%。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亿元,其他支出0.6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和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预期利润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6.1亿元,较上年增长10.8%,其中:保险费收入500.8亿元,较上年增长12%;利息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增长20.2%;财政补贴收入237.2亿元,较上年增长9.1%。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结合我省历年社保基金的实际增长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因此,保费收入将相应增长。二是在2014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人员补助水平之和,将提高到年人均32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全省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09亿元,较上年增长10.4%,转移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1.6亿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失业保险月人均失业金按照15%的增幅测算。二是按照中央医改工作的要求,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合理减少历年结余。各统筹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的平均增长率,测算医保待遇支出,致使部分地区的医保基金预算出现赤字。
2014年,全省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145.3亿元,较上年增长13%,年末滚存结余预算1041.3亿元,较上年增长16.2%。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201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8亿元,较上年增长8.6%,其中:保险费收入84.4亿元,较上年增长12.1%;利息收入7.2亿元,较上年增长14.1%;财政补贴收入42.8亿元,较上年增1%。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二是中央和省财政对省本级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2014年,省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9.4亿元,较上年增长5.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8.8亿元,较上年增长5.3%,转移支出0.5亿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二是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之后,省本级当期收支结余出现赤字,适当消耗结余。
2014年省本级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58.6亿元,较上年增长13.3%,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25.4亿元,较上年增长22%。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以上社保基金草案,是按照财政部的最新口径进行报告。
(五)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0.5亿元,增长0.9%。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2届昆交会、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等。
2.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预算44.6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增长5.9%。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服刑人员伙食费和医疗费提标、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维稳处突等。
3. 安排教育支出预算104.1亿元,比上年增加9.2亿元,增长9.7%,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维修、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扩容改造、提高本专科生均经费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等。
4.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预算18.5亿元,比上年增加4.3亿元,增长30%,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
5.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2.3亿元,比上年增加3.7亿元,增长4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云南文苑文学艺术馆陈列布展、文物保护、文化企业改革、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等。
6.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7.3亿元,比上年增加5.7亿元,增长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省级补助、全省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省级创业资金和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7.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预算70.3亿元,比上年增加7.6亿元,增长12.1%。新增资金主要用于:阜外云南心血管医院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配套、艾滋病防治、中医专科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
8.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8.6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4.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七彩云南保护、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和淘汰落后产能等。
9.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4.6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23.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0. 安排农林水支出预算82.9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5.4%,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怒江州专项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云南农业品牌培育、农业庄园经济建设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
11.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04.2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11.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加大铁路、公路建设投入和新建支线机场项目经费补助等。
12. 安排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预算31.5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增长34%。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滇中产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工业跨越发展、小煤矿(窑)整顿治理及安全生产、蔗糖产业发展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
13. 安排商业服务等支出预算8.8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6.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加大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14. 安排金融支出预算3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41.4%。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金融发展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15. 安排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51.7亿元,比上年增加17.6亿元,增长51.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因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专项收入增加而需对应增加安排的支出。
16.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9亿元,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任务量发生变化,减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省级配套资金所致。
17. 安排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3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2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仓库的维修改造。
18. 安排预备费支出预算15亿元,与上年持平。
19. 安排国债还本付息支出预算5.2亿元,与上年持平。
20. 安排其他支出预算31.4亿元,与上年持平。
四、2014年全省主要财政工作任务及措施
2014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科学谋划,大力推进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与发展。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产业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手段,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准公益性项目的新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支持养老等社会服务产业发展,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调整整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行业发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企业融资渠道,发挥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的政策工具作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粮食安全。整合农业专项资金,支持中低产田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沼气池、节柴改灶、太阳能等节能项目。通过实施整村(乡)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项目,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健全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工程”后续政策,支持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保护。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研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筹措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支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跟踪研究城乡养老制度衔接办法,探索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处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不断改善民生。
(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继续引导和支持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和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建立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均等化。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支持高等教育在内涵式发展中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改进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合并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孤儿生活费、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快完善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灾情核查机制、救助标准确定机制以及灾害救助绩效考评机制。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巩固和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推进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特大疾病保障试点,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全面总结评估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建立财政长效补偿办法,着力破除“以药补医”,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
促进公共文化产品创新与繁荣。着力优化文化支出结构,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开发和服务。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省属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文化企业跨越发展。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打基础强支撑
积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不断完善预算编审体系、定额标准体系。构建“目标-措施-项目”相联系的部门绩效目标体系,强化绩效目标引导,完善项目绩效评审机制。开展整合专项资金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扩大和推进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切实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率和准确性。健全完善项目资金跟踪问效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探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和政府预算体系间的统筹平衡机制。扩大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范围,选取1至2个州(市)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中央启动相关改革后,积极研提改革方案,逐步理顺政府间支出责任,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财力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主动参与国家税收制度改革。及时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提前谋划,摸清底数,做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做好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和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基础准备工作,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
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做好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争取工作,努力缓解我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3〕130号),科学合理编制债务收支计划,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行为;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管,注重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稳妥处理存量债务;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做好债务统计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各级政府的融资行为。
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公开的手段丰富多样、公开的渠道畅通有效,全面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4年,省级部门要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选择不低于50%的州(市)、县(市、区)政府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力争2015年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着力打造 “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