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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1-01-31 1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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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20年11月26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国材主持召开2020年第9次厅长办公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审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度明确由厅长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副厅长为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清晰界定厅领导、机关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基本工作任务,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公开途径和考核机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审”“谁产生、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产生部门对信息公开属性、公开途径提出建议,由分管领导(定密责任人)同意后,由信息产生处室组织公开。在门户网站发布的,由信息产生处室上传,门户网站管理部门(新闻宣传处)审核信息审批情况予以发布。从源头杜绝未批公开的现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组建后,及时组织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更新,对门户网站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针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函〔2020〕90号)通报的问题,及时制定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并要求各责任处室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四)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舆论引导。制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实施细则》《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络评论工作办法》《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舆情应对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针对怒江州贡山县“5.25”自然灾害和普洱“5.29”事故,及时与省政府新闻办、省委网信办加强联系,核清灾情、事故和救援情况,第一时间通过“云南发布”平台发声,始终保持“云南发布”为首发权威平台,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及时转载,做到发布口径统一。

(五)大力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11月29日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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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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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政策解读等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与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15项公开内容还存在一定程度差异;三是各处室主动获取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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