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7-08-16 12:36:37   【字体:

行职能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整合,对职能消失、严重弱化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从根子上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是推进标准化,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最大限度缩减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年内,全省所有常用行政许可事项,完成《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编写。

四是探索建立“放管服”成效的评价机制。我们将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我省的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云南省委编办主任刘绍平现场发布。(记者 赵嘉 摄影)

 

省政府《10条措施》的出台,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自我革命的勇气,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毅力,我们一定能把“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

谢谢大家!

田虎青: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媒体记者围绕我省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进行提问。

民族时报:

按照我之前看到的资料,在这次《10条措施》里面,每一条后面都有严格时间限制,最晚截至2017年10月30日,这样的时间限制表达省委、省政府怎样的考虑?还有想了解一下,这项规定时限完成在追责有没有什么样的保障?

 

 民族时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刘绍平:

省政府出台《10条措施》对每一条措施都有充分完成时限,充分表现省委、省政府决心和力度,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按时间完成“放管服”相关工作任务,如果按照时限不完成,将按照我们行政管理追责办法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谢谢。

 

昆明电视台:

对于严格清单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收费“一张网”的部署,做了哪些工作?

昆明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昆:

第一方面:国务院提出实施收费“一张网”的工作要求后,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财政部编制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一张网”。同时,联合省发改委公布了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了除财政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省财政、省发改委公布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之外的收费,在云南行政区域内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监察、审计、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方面: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并规定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取消、停征了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工信委的要求,取消政府性基金2项。并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取消地方批准设立的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上取消、停征政策预计将为全省减轻负担3.11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昆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田源 摄影)

 

昆明电视台:

对于加强监管,清理和规范涉企乱收费现象做了哪些工作?

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由财政厅牵头,省物价局、省工业信息化委、省委编办等部门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费政策清理检查。

二是针对国务院关于开展涉企收费自纠自查通知的要求,由财政厅牵头,联合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别到部分厅局和州市开展了实地督查。

三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由省财政厅牵头,按照各问题的责任地区、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印发了我省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建立周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一向省财政厅报送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田源 摄影)

 

云南广播电视台:

“10条措施”中提到以居民身份证为基础,逐步实现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请问省公安厅采取了哪些举措支持实现“一证走天下”?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宝: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大力推进全省公安“放管服”改革,在支持实现群众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方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大力精简群众办事证明材料,明确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中,不用再提供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证明材料,民警凭公民身份证号码来查询核实办理业务相关信息,让群众办事更方便。二是施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我们在全省129个县(市、区),设置了1700余个异地身份证办理点,省内群众都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户证窗口和公安派出所补办、挂失身份证。同时,全国其他地方的居民也可以在我省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三是对全省公安身份证号码进行全面清理,对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从源头上确保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数据互通共享,努力实现“一证走天下”。

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宝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新华社:

云南在简化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田源 摄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梁琦:

(一)简化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于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省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对于核准目录以内的投资项目,按照《通知》划分的核准权限,由企业向各级核准机关申报;对于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备案,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办理项目核准流程为:申请人向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统一接件后转交办事机构业务处室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说明原因后由窗口退回,受理的由相关处室进行办理,并出具项目核准批复,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窗口。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须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申请报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仅限划拨用地项目提供)、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项目核准机关接件后,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1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单位。

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按照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填写有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守诚信和规范原则。项目备案机关收到企业填报的规定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单位需要备案证明的,可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者要求备案机关出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梁琦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二)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1.发挥规划引导的作用

我省“十三五”规划加大了对产业发展、项目落地的引导。一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以39个专栏、11个附图的形式对重大项目和工程进行了明确;二是以省政府名义公布了“十三五”省级重点专项发展目录,以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和引领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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