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8-03 12:24:09   【字体: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高正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受张纪华厅长的委托,我代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云南环保事业、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表示衷心的感谢!

5月22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经省政府新闻办同意,今天,我厅联合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在全国率先发布《云南省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下面,我向各位作一些情况介绍。

一、纪念生物多样性行动25周年

2018年是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生效25年,也是我国加入该公约25周年,今年的主题是 “纪念生物多样性行动25周年”。25年来,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最早的缔约国之一,在履约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任主席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规划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实施了一大批重大工程,构建了保护网络体系等。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及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将在中国举办,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充分认可,也将推动中国相关工作的不断深化和拓展。

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也是全球34 个物种最丰富且受到威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在中国乃至全球占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25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各州(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积极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作出了积极贡献,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我省初步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政策体系。颁布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滇池、抚仙湖、洱海、泸沽湖等九大高原湖泊实现了“一湖一条例”。 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立法,逐步推进“一区一法”。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发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丽江宣言、腾冲纲领和西双版纳约定。

二是规划计划统筹推进。201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印发后,我省于2013年在全国较早发布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在全省划定了6个优先保护区域,提出了9大保护优先领域、34项保护行动,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行动。为了加大保护力度,我省先后制定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2007—2020年)》《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云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云南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2017—2030年)》《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三年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计划,并不断加以实施。

三是保护体系基本建立。自1958年我省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以来,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61个,面积约2.8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3%;建立风景名胜区66个、国家湿地公园16个、森林公园45个、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5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个、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点12个,各类保护地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5%,使全省85%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科学开展迁地保护,建立了一批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救助站、繁育中心和农作物遗传资源的收集和保存设施。我省已建立动物园、野生动物园10个,养殖物种达200多种;建立植物园、树木园10个,保存了近2万种(包括亚种、变种、栽培品种)植物,涵盖了大多数植物种类。与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共同建立了全国唯一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 截至2017年底,共收集并保存了我国野生物种质资源21666种、225522份。其中,种子9837种,74738份;DNA样品5642种,49815份;离体材料1850种,20810份;细胞系292种,1685份;脊椎动物1155种,26328份;野生无脊椎动物670种,29946份;微生物物种2220种,22200份。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

四是保护恢复成效明显。我省全面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生态治理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滇西北滇西南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促进了退化生态系统和野生物种生境的恢复,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加强濒危物种的调查、保护、拯救和繁育,完成了滇西北和德宏州共22个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先后开展了两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基本查清了我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分布、数量及栖息地状况。2012年发表了新种怒江金丝猴;2017年,命名了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这也是中国科学家命名的唯一一种类人猿。通过开展濒危物种繁育、野外巡护、栖息地恢复、野外回归、增殖放流、执法检查等措施,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实施了巧家五针松、华盖木、滇池金线鲃、大理裂腹鱼、黑颈鹤、双角犀鸟、亚洲象、羚牛、滇金丝猴、西黑冠长臂猿等100多个珍稀、濒危或特有物种的拯救、恢复和栖息地保护,一批野生动植物的人工繁育、种群恢复获得成功,种群数量明显增加。

五是科学研究成果丰富。依托有关科研院所或高校,相继建立了 “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 “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等一批生物多样性研究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蔡希陶、吴征镒等老一辈科学家,以及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云南长期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工作,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形成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出版了《云南植被》《云南植物志》《云南森林》《元江、怒江、金沙江、澜沧江干热河谷植被》《云南鱼类志》《云南两栖爬行动物志》《云南鸟类志》《云南大百科全书•生态篇》等系列专著。近3年来,每年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省级名录—《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云南省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为我省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合理开发持续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可持续利用,着力培育生物优势产业。近年来,生物产业正成为各地竞相培育的重要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发展势头好的良好局面,经过多年的持续引导和强力推动,生物产业已经成为云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继云南白药、三七、天麻、花卉、烟草、茶叶、橡胶等传统生物产业之后,咖啡、香料、水果、核桃、中药材等一批食用、药用及观赏等物种资源利用逐步深化,生物产业发展前景广阔。2017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6922亿元,其中依托良好的自然资源和景观开展生态旅游已成为我省旅游业“二次创业”的重点。西双版纳野象谷生态旅游示范区、腾冲县银杏村等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大力开展生态旅游。隆阳区高黎贡山百花岭、盈江县石梯村等逐步发展起来的观鸟旅游,有效带动了当地村民的经济发展。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为我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已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七是民族文化得到弘扬。我省民族众多,民族生态文化和相关传统知识十分丰富,如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傣族的贝叶文化、哈尼族的梯田文化、傣医药、藏药、苗药等,各民族的耕作文化、民族医药、饮食文化习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文化与生物多样性紧密联系在一起,与自然和谐共生,有效地促进了云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在国际上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广泛响应,丰富和发展了我省傣族、彝族、哈尼族、纳西族等民族的传统生态文化,取得了《民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民族植物学》等大量的研究成果。近年来,我省开展了自然圣境保护小区(社区)试点工作,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充分发挥民族相关传统知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

八是执法监管不断强化。建立了公安、海关、边防武警、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或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不断加大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和物种资源出入境的执法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候鸟行动”、“天网行动”、“绿剑行动”、打击象牙制品非法贸易行动等一系列严打行动,对走私、贩运遗传资源等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查获了一批濒危物种重特大走私案件。通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强化了全省上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意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多年来,持续开展各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组织实施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及核查整改。2017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组织开展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全面排查了我省各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对有关突出问题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九是合作交流不断深入。加强与英国、荷兰、德国等10多个国家和联合国环境署、亚洲开发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交流合作,先后实施了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廊道建设、中英合作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中国和荷兰合作森林保护与社区发展等一批国际合作项目。积极推动我省与毗邻的缅甸、老挝、越南的合作交流,实施了云南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分别与缅甸签订了中缅边境资源保护联防协议,与老挝开展边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行动,与越南老街省建立了边境地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防联控机制。 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间合作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化合作体系,为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是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结合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森林云南”、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举办了“魅力三江•生态云南”—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型主题活动、《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大型图片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举办了一系列野生动植物摄影比赛,组织拍摄《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在行动》和《极小种群保护—云南在行动》等宣传片,出版了《云南野生珍稀动物》等宣传画册,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宣传,公众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良好氛围。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