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8-03 12:15:19   【字体:

云南广播电台记者:

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春明:

2017年,全省4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46个饮用水源取水点开展水质监测。46个取水点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2017年,全省46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开展了每年一次的水质全指标分析,所测指标均达标。2017年,全省111个县的177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其中,地表水源170个,地下水源7个。173个水源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占97.7%,4个水源不能满足水质要求,占2.3%。

总体来看,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总体较好,局部地区水质有所改善。但是,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我省的饮用水安全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我省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由于饮用水源地及周边地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总氮、总磷等指标在少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仍然超标。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在部分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主要污染源为分散式畜禽养殖、化肥、农药施用、农村生活和农田径流污染,目前缺乏具体的污染防治措施,资金不足,部分饮用水源地仍存在有安全隐患问题;同时,由于部分水源地保护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落后,社会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矛盾突出。三是水源地应急措施不到位,备用水源不足。部分城市饮用水源地中备用水源不足,且备用水源分布不均,一旦现用的水源地水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不能使用,将直接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打算:一是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执法力度,加密监察监测的频次,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强协调部门,对全省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进一步排查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各类污染源和风险源,督促各州(市)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河流干支流沿线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按国家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的水源地限期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积极防范各类环境风险。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关于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503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措施。深入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认真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存在问题的饮用水水源地限期整改,制定污染防治措施,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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