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9-05 14:47:18   【字体:

  

云南网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网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实施意见》,请问,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谢谢!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翔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翔:

非常感谢云南网对云南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意见》,对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名称清理规范,严格市场主体名称审核,将“野味”“野生动物”字样加入全省市场主体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在登记注册中含“野生动物”“野味”字样申请一律不予核准通过。对于已经登记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二是认真开展在1月31日出台的《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十条措施》“回头看”,对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不符合《决定》要求的,立即整改落实。

三是认真开展对餐饮单位落实全面禁止食用情况的“大排查”,严格禁止餐饮单位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深挖源头。

四是认真开展《决定》和《实施意见》“大执法”,落实落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措施,按照《决定》加重打击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交易力度。

五是认真开展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中药饮片监管。会同省药监局严禁非法贩卖及炮制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中药饮片,严厉打击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濒危药材及国务院规定禁止销售的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中药饮片。

六是认真开展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结合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安排,进市场、进超市、进餐饮单位、进网络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决定》和《实施意见》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普遍知晓,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

谢谢!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在疫情发生后,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是如何加强监管的?谢谢!

马翔: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疫情发生以后,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整治,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作出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1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十条措施、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认定处理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工作作出安排和业务指导,确保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全面排查全省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等从事或可能从事动物(宠物)交易的经营户,摸清底数,加强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是全面督促农(集)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禁售措施,加强对市场内经营户的教育和管理。

四是全面加强对餐饮单位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进行持续的巡查,严厉打击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五是全面开展广告和网络交易监测。严密监测全省广告发布和网络电商平台,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发布广告和提供网络交易服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是全面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涉及野生动物的问题线索,坚持应急处置、优先处理,做到快接、快处、快转、快查、快办结、快反馈,全力保障社会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是全面管控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配合林草等部门督促饲养繁育场所经营者做到不售卖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

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74214个次,经营户270000多户次,监测广告39000多条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000多个次,发现核查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6条,调查处理涉及野生动物交易举报投诉5件,移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1件。

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

请问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森林公安机关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截至目前,取得哪些成效?谢谢!

周福昌: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非常感谢记者朋友对我们森林公安机关的关心、关注。森林公安是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业队伍,也是保护生态资源安全的重要执法保障力量。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这是我们的主责任务。

一是突出高站位组织。第一时间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全省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1办6组”工作专班,明确目标,制定了“四打四查”系列目标(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经营加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一般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严格清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餐馆、饭店、酒楼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物流寄递行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迅速组织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工作。

二是突出高标准实施。把打掉源头、斩断中间环节和切断使用末端作为这次遏制和震慑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一个关键,精准的实施了“十个一批”“八个集中摸排”系列工作措施。同时,同步开展市场的清查、堵卡查缉以及宣传教育,从而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最严的执法防线。

三是突出高强度推进。立足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一半以上的警力,组建了169支专项打击、清理查缉、党员先锋突击队,直接深入疫情防控的最前沿第一线,全力奋进。截至目前,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检查各类场所4.9万余处(次),野生动物经营公开市场基本实现“零交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总的来看,在当前抗击疫情工作中,我们专项打击的精度前所未有、清理查缉的深度前所未有、治理整治的强度前所未有、法治教育的广度也是前所未有。

谢谢!

  

昆明广播电视台阳光频率记者现场提问

昆明广播电视台阳光频率记者:

请问省农业农村厅的领导,对于贯彻落实省人大的《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谢谢!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督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胡汉傈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督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胡汉傈: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还要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省人大《实施意见》颁布以后,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认真学习研究,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以落实、执行。

一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毒鱼、电鱼、炸鱼行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和使用违规渔具进行捕捞野生动物,以及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动态监测,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活动的管理。

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咨询服务、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宣传贯彻《决定》《实施意见》,普及水生野生动物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为《决定》《实施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氛围。

三是依法加强对家畜家禽饲养活动的管理。首先,要抓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集中免疫;其次,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最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对畜禽养殖场的管理规定,搞好饲养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无害化处理的水平。

四是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立法机关的安排,积极做好《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广泛收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修订全面落实《决定》《实施意见》的要求。

谢谢!

蔡祥荣:

谢谢,下面,再给最后一个提问机会。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实施意见》对于宣传立法行政和司法工作提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请省林草局领导介绍一下,省林草局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全面贯彻好《决定》和《实施意见》将采取哪些措施和配套的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

王卫斌:

谢谢记者的提问。《决定》和《实施意见》出台以后,省林草局迅速组织各级林草部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是加快组织修订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法规和配套政策。已组织动物学、法学等相关专家启动修订《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配套规范性文件,拟将《决定》内容全面纳入地方法规进行细化落实。同步组织专家全面梳理云南陆生野生动物受保护状况,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公布后,第一时间提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建议,并全力配合立法机关完成相关法规条例修订工作,扩大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的范围。同时,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落实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系列措施,及时调整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利用管理配套政策,加强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与自然生态修复。

二是抓紧制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在前期排查和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已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进行清理统计,逐个核实养殖场所实际固定投资、养殖动物种类及存栏量,组织研究起草有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是成立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专家指导组。2月28日,省林草局已经成立由2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指导组,指导云南开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提出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目录,以及适合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条件要求的人工繁育动物名录建议。

四是持续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行为。按照省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边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林草部门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保护管理和执法打击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越冬地、停歇地、迁飞通道、边境一线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实行“划片分包”的网格化管理。下一步,林草局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将推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保护、监管、执法齐抓共管的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

五是制定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出台相关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重要监督作用,广泛收集和及时查处非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活动线索。

六是深入开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科普宣教。我们将与林区群众、边境林农为重点,组织指导各级林草部门,广泛开展禁止猎捕、滥食野生动物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禁食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谢谢!

蔡祥荣: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们,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充分介绍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各个方面,希望各媒体充分报道我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政策措施,加强法治宣传;同时也要加大力度宣传绿色健康的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不仅是抗疫时期的社会共识,也应是我们始终坚守的信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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