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3-10 14:30:00   【字体: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春城晚报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省医保局高副局长,请问企业如何获知本地区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具体措施和办理流程?

高志学: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在文件出台以后,我们就及时将出台的文件公开发布到医保、税务等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并迅速将文件发布到各州市官方网站上,参保企业可以通过这些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其次,我们三个部门都公布了相关的咨询热线,文件公布以来,我们已经接到了上百个咨询电话,对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已经进行了解答。同时,也可以通过12333热线或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相关政策。在此拜托各位在座的媒体朋友进行更大范围的宣传,帮我们将这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广泛传播出去。

关于如何办理,我想说明几点,一是对于企业医保费的减半征收来说,企业自己不用做什么,我们会直接进行减征业务办理。2月份已缴纳的,由我们重新核定后直接进行退费处理,企业不用提交材料。二是对于减半征收后,缴费仍有困难需要缓缴的企业,只需要到参保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资产负债表等材料,就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三是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方便交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我们已将缴费截止期由原来的2月底,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参保人在此期间通过各经办机构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网站或办理点缴费即可。

谢谢!

田虎青:

谢谢,下面,再给最后一个提问机会。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在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邹宁:

谢谢您的提问。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治责任,组织全省财政部门快速反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全力以赴保障资金需求。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下达疫情防控防治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专项资金达到20.89亿元,主要用于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助、医用物资及医疗设备购置等;预拨医保基金89.41亿元,及时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158.9亿元,支持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了全方位、多层级的保障。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结合中央出台的经费保障、医疗保障等政策,及时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措施。通过不同方式宣传解读政策,指导基层有效落实政策。

三是落实好患者救治期间待遇报销。对救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作用,医保报销比例达到90%。同时,及时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1.27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四是全额补助确诊和疑似患者个人负担救治费用。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医保报销90%外,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即: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予以兜底,不再增加州市和县级财政负担。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财政厅将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资金保障,密切关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谢谢!

田虎青: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出台,将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各媒体要围绕今天的发布内容,深入挖掘新闻亮点,充分释放我省阶段性减征缓缴医保费用的政策措施,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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