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系列新闻发布会·旅游文化业发展专题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8-18 10:00:00   【字体:

彭斌:

感谢孙炯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决定》提出,重点培育旅游文化业作为万亿级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支持旅游文化的发展?谢谢!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崔岗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 崔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借此机会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给予的关心与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渠道,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产业。云南是我国的旅游大省,旅游资源丰富,自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就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旅游业的发展为云南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决定》提出打造旅游文化万亿级产业的发展目标,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立足省情、把握国情世情,顺应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趋势,发挥云南旅游资源优势,推进旅游业迭代升级,提高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围绕《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双百”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省发展改革委作为产业发展“双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跟进了解旅游文化业重点企业、重要项目等推进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二是协调有关厅局推进云南省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中的大滇西旅游环线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一方面,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8字形”3200公里大环线,提高旅游通达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推动一批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半山酒店、旅游营地、特色小镇、度假区及景区景点项目建设,完善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应急救援点、指挥终端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创新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多渠道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有关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旅游文化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省旅游景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导览、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电子闸机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打造云南旅游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旅游监管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省所有4A级以上景区和特色小镇完成智慧化改造,全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同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运用,助力“旅游革命”,用新技术推动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谋篇布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之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在规划编制中,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认真研究和把握旅游文化业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目标,擘画云南省旅游文化业高质量发展的蓝图。

谢谢!

  

消费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消费日报记者:

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来支撑。请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谢谢!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毅:

谢谢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决策部署,围绕云南旅游强省战略大局,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方面,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规范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加强对旅行社、酒店宾馆客栈、餐饮服务单位、旅游购物店以及景区景点、古城古镇、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是强化旅游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转办、12315平台的旅游投诉举报。依托12315投诉举报数据库,围绕旅游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旅游投诉信息数据的分析和运用,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示信息,对消费投诉较为集中的行业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和提示提醒,对约谈问题整改不力,投诉举报仍然居高不下的企业,将相关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加大消费欺诈行为查处。以香烟、珠宝玉石、银器银饰、普洱茶、三七玛咖天麻土特产品等旅游购物店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厉打击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短斤少两、诱骗购物、强迫消费等消费欺诈行为。引导经营者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合同行政监管。积极配合文化旅游部门推广《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旅行社签约履约行为,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旅行社使用的合同特别是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景区景点、酒店宾馆客栈、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周边及场内餐饮服务单位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索证索票、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实现“明厨亮灶”,全面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实现远程查看、在线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查处销售“三无食品”、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涉旅行业价格行为,重点规范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停车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明码标价率及价格公示质量;对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使用误导性价格标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串通、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旅游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以半山酒店项目建设为抓手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半山酒店项目范围较大、布局比较分散、用地量较少。据了解,目前正在进行“点供用地”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请省自然资源厅给我们介绍一下“点供”用地的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吴先勇:

首先,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打造用地保障要素的关注,同时也感谢在座各新闻媒体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针对“点供”用地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明确提出“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从当前的实践看,点供用地主要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据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供应和开发的用地方式。

“点供”用地政策可有效化解用地指标紧缺、降低用地成本,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该政策还是破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保障难题的有效途径,特别适用于我省大力发展的半山酒店等文化旅游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点供用地政策落地:

一是进一步加强用地规划支持。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及各地在制定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从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中,单列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

二是保障国有建设用地。点供用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永久性设施建设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并实施征收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多少”的原则,将拟使用的各个点状地块,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打捆组卷,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三是灵活开展土地供应。可以点面结合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可以单宗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可以组合为一个整体供地;允许合理设置供地条件,可将各部门提出点供用地项产业类型、标准、形态、公建配套、规划条件、生态环保要求、履约监管责任等一并纳入供地方案,要求前移,并确保管控落实。

四是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鼓励点供用地项目依法以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可以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农房,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古村落历史人文保护与开发利用。

五是规范登记发证。点供用地项目为单个地块的,以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多个地块组合供地的,以各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可按项目区各地块的不同规划用途和产权管理需要,核发一宗地一证书或多宗地一证书。

好的政策就要用足、用活、用好、用准,这就对我们政策执行者提出了较高要求,既要确保政策有效服务产业发展,还要准确把控项目准入和适用范围,在实行过程中防止项目“搭车”,政策“走偏”。严禁以点供用地方式建设商品住宅、私家庄园、私人别墅等房地产项目,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位于相关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禁止建设区;要避让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区,以及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评估不能建设的区域;项目建设严禁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成片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

谢谢!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我省交通运输部门自2017年底开始推动旅游客运实施转型。请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这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谢谢!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一级调研员、处长欧阳学兵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一级调研员、处长 欧阳学兵: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提到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涉及我们全省旅游客运的改革。

一、改革政策的出台

2017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4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于2018年7月30日,联合下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交运管〔2018〕38号)。此次改革有三个特点:

(一)转变政府管理旅游客运职能,具体实践“放管服”。将原省级交通部门许可的省际、市际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下放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时对新成立的旅游客运企业,整合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的三级许可(省级、州市级和县级)全部由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一级进行许可办理,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企业成本。

(二)改革了旅游客运运力投放和退出机制。旅游客运企业根据我省旅游发展水平和旅游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在符合行业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运力的投入和配置。

(三)改革了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期限管理制度,车辆在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资质后,可在经营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或自行办理终止手续等情况下退出。

二、政策的落实

截至2020年7月31日,省共有包车旅游客运企业128户,7671车辆,新增企业39户,新增车辆2111辆。其中,昆明市增加企业23户,车辆1239辆。所有包车旅游客运车辆都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均安装了4G视频监控系统,全部纳入“云南省包车客运”闭环管理系统。

今年7月1日以来,全省包车量29689趟,基本恢复到去年同期的80%,其中,省际包车量139趟,主要是到四川和贵州。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关注,谢谢大家!

彭斌: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的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发布和解答。

旅游文化产业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长期坚持高位推动,先后作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省”“民族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等一系列的重要战略部署,着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水平,着力推动云南成为全国旅游文化业发展领先省份、世界旅游文化重要目的地。7月27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打造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和8个千亿级优势产业,这其中,旅游文化业被纳入万亿级产业来进行打造。今天的发布会上,主发布人孙炯副厅长还向大家介绍了,下一步云南旅游文化业的发展将在七个方面取得新突破。请各媒体的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借此发布会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塑造我省文化旅游的良好形象,为云南旅游文化产业贡献媒体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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