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1-06-24 10:00:00   【字体:

田虎青:

非常感谢韩梅秘书长的发布。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是同时一并通过的,这种对某一个流域用共同决定加条例的方式进行立法保护,这一创举在云南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请问,这一创举有什么样的考虑和安排?谢谢!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春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春文:

谢谢新华社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正如刚才韩梅秘书长介绍的,这一次采取共同决定和条例的方式进行立法,在云南省的地方立法中确实是第一次,这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帮助下,对同一区域共同立法的一次创新。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是针对赤水河流域的特殊实际,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需要。正如韩梅秘书长前面介绍,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我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流经云、贵、川三省的4市13个县(市、区),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汇入长江。因此,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需要云、贵、川三省各自发力,更需要三省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具体到立法方面,要处理好三省分立与共立的关系,需要三省通过制定各自条例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保护治理活动进行规范,也需要通过制定共同决定对赤水河流域保护中三省如何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共同保护治理的问题进行规范。因此,共同决定加条例是解决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问题的最佳选择。

第二,这是落实全国人大相关要求的需要。栗战书委员长先后两次对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区域协同立法实现从“三省分立”到“三省共立”,执法检查由“三省行动”到“三省联动”的跃升。沈跃跃副委员长先后两次组织召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座谈会,并开展工作调研,提出工作要求。共同决定加条例是落实好全国人大相关要求的最佳选择。

第三,这是在现行立法体制下,开展区域共同立法的创新举措。如何在现行立法体制下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实现区域协同立法从“三省分立”到“三省共立”的跃升,如何做到既体现三省共性立法需求,又兼顾各省个性化立法需求,是摆在三省面前的新课题。这次三省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要求采用共同决定加条例的方式,完成并破解了共立和共治的难题,通过共同决定解决三省如何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共同保护治理的问题,通过条例解决本省行政区域内如何保护的问题,既体现共性立法需求的同时,又回应三省个性化立法需求。因此,采用共同决定加条例的方式,是解决区域共同立法的创新举措,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配套有力的地方法规保障,为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赤水河方案。

谢谢你的提问,我就回答这些。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请问,“十三五”以来,赤水河流域涉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共同决定和条例出台后,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谢谢!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国柱:

谢谢中国网记者的提问和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利厅争取中央水利资金5亿元,到位省级水利资金1.9307亿元,争取专项债券3.2亿元用于赤水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累计完成赤水河流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6.9亿元,巩固提升行政区域内142.8万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法建立完善水利制度监管体系,在赤水河流域威信、镇雄两县建立了41人的专(兼)职监督队伍,围绕小水电站清理、水土保持、河道治理、河湖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开展监管督查。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了赤水河流域17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及退出后的生态修复。全力推进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3.9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51%。

2020年以来,省水利厅坚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关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有关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小水电拆除后生态修复。指导督促昭通市编制《赤水河流域云南段17座小水电拆除后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并纳入昭通市《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予以统一实施;二是规划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统一部署,项目总投资28.5亿元。三是深入推进赤水河水资源保护。1.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赤水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0.66亿立方米以内;2.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使用城镇公共供水且日均用水量达到30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加强计划用水监管;3.持续推进威信县、镇雄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力争2023年以前通过国家节水达标验收。四是稳步开展有关基础研究。1.按2021年度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任务对赤水河流域(云南段)8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及浮游动植物监测及评价工作;2.稳步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干流赤水源水文站、洛甸河水文站和支流铜车河堰塘水文站流量监测工作;3.组织昭通市镇雄、威信两县开展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河流健康评估现场调查,对底栖动物等部分水生态项目进行了现场取样及监测。五是持续推动赤水河流域专项行动。1.指导昭通市编制《赤水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力争年底前通过相关审批以实现赤水河岸线保护利用有规可循;2.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赤水河流域累计发现“四乱”问题90个,已100%整改销号。其中,2021年1-5月,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个。3.已完成流域内11条河流、324.7公里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经属地县政府以上公告。

共同决定和条例出台后,省水利厅将结合职能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共同决定和条例有关涉及水利行业的事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赤水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公告成果,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行为。二是加强赤水河流域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力度,不断恢复赤水河流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利用行为。三是科学规划赤水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兼顾农业、工业等方面用水。推动在赤水河流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四是加快赤水河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不断提升赤水河流域防御水旱灾害整体能力。五是加大赤水河流域水土保持力度,严格查处对造成流域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提高水土保持率。六是规范赤水河流域河道采砂行为,完善采砂规划,严格执行采砂规定,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罚,顶格处理。七是持续推动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不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效益。

我就简要回答这些,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我省在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下一步,在共同做好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谢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云南省高度重视与四川、贵州两省在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在加强水质监测、执法联动方面,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三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了《联合执法协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二是云南与四川、贵州两省分别签署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构建了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省界断面水质例行监测,在赤水河流域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4个、按月开展监测,与四川、贵州两省共享水质监测数据,“十三五”以来,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

云南省在赤水河水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2017-2018年,中央和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的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共计32个,已经完成整改28个,正在整改4个。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指出问题22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推进21个。二是开展流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查。组织完成赤水河流域威信、镇雄两县128个已批环评建设项目的梳理排查,并对部分“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清查。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推进昭通市整治硫磺矿渣。2020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已下达1100万元用于硫磺废渣治理,2021年,已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中安排2000万元。四是推进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镇雄、威信两县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摸底调查,基本摸清现状底数。五是稳步推进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已排查赤水河流域(云南段)164个入河排污口,正按序推进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

共同决定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遵循。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决定和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推进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预警监测和用好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及环评审批核查,主要强化对小洗煤厂等散乱污小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的环境监察力度;每月分析流域水质监测数据、研判水质变化情况及时预警;用好已有的云、贵、川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共商共建的跨区域合作新格局。二是加强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督办和指导。进一步强化督促督办工作,严防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并做好验收确认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对硫磺废渣处置工作的指导。在给予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力争推进各点位今年12月底全部完成整治。四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厕所革命等相关工作安排,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指导镇雄、威信两县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积极探索几种适合赤水河流域山区、半山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五是继续推进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在已排查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就做这些回答。谢谢!

 

云南网记者:

请问,在赤水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已经采取了哪些举措?接下来,还有怎样的打算?谢谢!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华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平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谢谢记者媒体对农业面临污染的关心。

2018年以来,赤水河流域化肥、农药施用量连年实现“负增长”。2020年,赤水河流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分别比上年减少3.02%、4.89%;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收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1.58%;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6%;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在赤水河流域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绿色化生产方式,减少农药使用量。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强化赤水河流域禁养区日常监管,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台账。督促规模养殖场履行主体责任,提升改造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镇雄县完成流域内295个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全面排查;威信县完成流域内23个养殖场排查工作,关闭6个,建设完善12个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三是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赤水河流域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2020年,镇雄县赤水河流域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25万吨,实行饲料化、肥料化利用21.5万吨;威信县现场指导秋收农户进行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的收集、还田利用,农作物秸秆产生总量6.372万吨,利用量5.159万吨。

四是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培育回收加工企业,推进农膜回收利用。2020年,镇雄县农膜使用面积6.12万亩,使用量180吨,回收158.4吨,回收率达88%;威信县农膜使用量45.95吨,回收37.45吨,回收率达81.5%。

共同决定和条例出台以后,下一步,我们将从这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共同决定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快补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短板,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一是持续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减量、控水降耗“四控行动”,赤水河干流岸线30米范围内严控农药化肥施用,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等生产技术,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二是全面推进畜禽规范化饲养,禁止在赤水河干流两侧2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严格规模养殖场管理,强化指导服务,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农药化肥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四是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镇,推进农业绿色有机化。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促进渔业绿色发展;五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取缔捕捞船只及违规捕捞网具,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生产性垂钓行为。

我就简单回答这些,谢谢记者朋友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关注。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共同决定强调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与贵州、四川两省同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协作机制,条例中也规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对赤水河流域保护情况进行监督。请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如何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促进共同决定和条例的实施?谢谢!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文武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文武:

感谢这位记者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共同决定第十六条、条例第五十七条,都对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贯彻实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按照共同决定和条例的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重要批示精神,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监督。按照监督法和云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共同决定和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同时,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问题,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到问题解决,着力提高办理成效。

三是强化联合监督。按照共同决定和条例的规定,加强与贵州、四川两省的协作,探索省际联合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协同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最后,我们也热切欢迎社会和公众对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把赤水河流域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动实践的样板典型。

我就做这些简要回答。谢谢!

田虎青: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创新实践的生动体现,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希望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要全面深入的宣传报道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多层次、立体化的深入解读赤水河流域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为推动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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