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1-27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1月2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险规划》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新闻发布会,这也是“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发布。

《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于2022年1月4日通过第十三届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于1月20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政办发〔2022〕4号)。《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出台,将为我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提供行动指南,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先生;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尚建明先生;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君女士;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温锐女士。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还有省级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先生介绍《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有关情况。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发布新闻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宏伟: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等省级有关部门,向长期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云政办发〔2022〕4号,以下简称《规划》)已于1月20日印发实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规划》起草背景和过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医保局牵头编制了《规划》。《规划》是全省医保领域第一个专项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我们坚持开门编规划,从2019年3月起就开展《规划》编制研究,先后组织10余次座谈会,征求了18家省级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参保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部分意见建议直接转化为《规划》内容,《规划》已经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体来看,《规划》体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注重协同,强化保障”4个特点。《规划》提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远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对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描绘了清晰的发展路径;《规划》对进一步强化“三医联动”,协同推进高效管用的医药服务供给体系作出制度安排;《规划》对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细的医保服务。

二、《规划》主要框架和内容

《规划》共五个部分、52项内容,第一、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规划基础和总体思路,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医疗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提出了提升参保管理、筹资运行、多层次保障、支付方式、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6方面重点发展任务;第四部分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等3方面内容;第五部分明确4项保障措施。

《规划》紧紧以建设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的“五个医保”为抓手,打造“八大工程”、构建“三大支撑”体系,谋划了未来五年医保发展蓝图。包括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工程、基金管理提升工程、重大疾病救助工程、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工程、基金监管全覆盖工程、医保服务示范工程、政务服务提升工程、智慧医保建设工程。构建医保经办服务、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三大支撑体系。

(一)在指标方面。《规划》提出了我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17项指标(3项约束、14项预期),在国家规划基础上,我省增加了“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2项指标。《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更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27%左右;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类以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由目前15%左右稳步提高,鼓励更多病人留在基层,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促进分级诊疗。

(二)在支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方面。《规划》提出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21年启动调价以来,我省已将涉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65项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占比为39%,平均调增幅度达47%。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傣、彝、藏等民族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对原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不予支付的183个诊疗项目中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的21个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医药机构定点结果互认,对涉及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

(三)在重点发展任务方面。体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提出了完善责任均衡的多元筹资机制,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州市级统筹,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稳步推进省级统筹。健全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实现系统监控、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社会监督和监管责任的五个全覆盖。二是强化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公平统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互补衔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医疗互助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将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单列。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三是强化“三医联动”。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引导合理就医,协同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发展。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通过带量采购有效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稳妥有序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1年省级完成13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效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四是强化综合治理。《规划》提出了一系列规范管理措施,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参保,严格执行国家待遇清单制度,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加强医保机构自身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保公共服务和稽核监管标准体系,统一全省流程和标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四)在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实现全国医保一张网。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全部落地,17个统筹区如期全面上线医保信息平台,“纵向一根线、横向一张网、全省一盘棋”的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实现了医保人的历史夙愿。二是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实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是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让更多新药好药更加可及。通过精准识别、分类救助保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让重大疾病保障更加有力、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四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实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结。全省全面推行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推动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码上办”“视频办”,让群众多样化需求更加有保障。

三、《规划》的组织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保障,加快推进医保法治化建设,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监测主要指标和重点工程进展,及时完善优化政策。积极争取各方面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10项医保惠民实事落地见效:

一是落实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及耗材集采降价成果,减轻参保人核酸检测费用负担。

二是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更好满足参保人用药需求。

三是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及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四是拓展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进一步增强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保障能力。

五是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参保人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六是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总数达到350个以上,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七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八是扩大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覆盖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事项“跨省通办”。

九是全面推行门诊特殊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十是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就医购药医保支付“掌上办”“指尖办”。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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