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7-29 12:07:26   【字体:

 

发布会现场。

 7月23日,云南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民政厅张良玉副厅长和云省民政厅救助处杨卫东处长向媒体发布相关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刘蜀滇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刘蜀滇: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参加省民政厅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共三项议程,一是省民政厅张良玉副厅长向大家介绍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工作进展,二是省民政厅救助处杨卫东处长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救济、救助工作改革发展成效,三是请张良玉副厅长和杨卫东处长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依次进行。首先请张良玉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良玉:

各位记者朋友:

今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打开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力求新突破,有力推动民政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今年上半年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精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努力提高精准施保水平。严格坚持按户施保和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三个要件,统一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逢进必核、把关增量,全库比对、复核存量,双管齐下提高对象精准度,对3.8万条低保异常数据信息进行了核查整治清零。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安排,从今年起在全省连续3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规范管理水平。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4.5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79.94万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精准程度继续提高。

加强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标准、政策、管理方面有效衔接。截至6月底,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对象有141.45万人,其中已脱贫49.17万人,未脱贫92.27万人;农村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对象有37543人,其中已脱贫11477人,未脱贫26066人。

医疗救助助力健康扶贫。取消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将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报销到9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自付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至5月,全省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26亿元,资助137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支出2.44亿元,救助40.91万人次,资助参保支出8200余万元,资助96.74万人参保。

二、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科学调整物资储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630万元,支持我省新建19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包括1个州(市)级库、18个县级库;省级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改扩建10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包括2个州(市)级库、8个县级库。争取民政部安排我省代储物资,省级采购了价值2000万元的救灾物资,对地震重点监测区、多灾易灾县,按照每县不少于500顶帐篷、1000床棉被、1000件大衣、500套衣服、200件彩条布的标准进行重点代储。到6月底,全省共储备中央和省级救灾帐篷10万余顶、棉被30.4万床、棉大衣13.2万件、衣服5.8万套、折叠床12.2万张、床上用品7.4万套、毛毯4.9万床和毛巾被4.8万床等30多个品类的救灾物资。

扎实做好灾害应急和恢复重建工作。2018年上半年,全省先后发生了年初低温冷冻雪灾、永德“1·04”4.6级地震、景洪“2·09”4.9级地震等一系列自然灾害,特别是5月以来,我省多次出现较强降雨过程,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频发,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但与2017年同期相比,灾情总体偏轻。截至6月30日,灾害共造成全省16个州(市)112个县(市、区)共230.09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及失踪15人,民房倒损3.05万间,农作物受灾148.98千公顷、绝收19.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01亿元。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迅速统计上报灾情,及时组织向灾区调拨了帐篷39顶、棉被9120床、大衣5220件等物资,省级安排下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1.2亿元。积极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截至6月30日,2017年因灾倒损需重建民房3491户,开工3347户、开工率95.9%,竣工3193户、竣工率91.5%;需修复加固民房20755户,开工20606户、开工率99.3%,竣工19383户、竣工率93.4%。

三、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老有所养服务水平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位推进。省政府将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10000张养老床位列为2018年十件惠民实事,省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州(市)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云南省2018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省级下达补助资金5.15亿元,推动各建设项目落实。截至6月底,全省今年立项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完工12个,在建32个,完成开工准备工作411个。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政策迅速落地。今年上半年,我们出台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统一组织全省养老机构参加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标准为160元/床/年,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投保标准为160元/人/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面,对民政部门兜底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给予全额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其他老年人,按投保标准的80%给予补贴,剩余20%由养老机构承担。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方面,对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给予全额补贴;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按投保标准的80%给予补贴,剩余20%由养老机构承担。截至6月底,全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已有98%完成投保工作,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投保551家,投保床位数19612张,员工投保3763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投保80家,投保床位数4550张,员工投保1469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推行,将风险控制机制和市场机制引入养老服务体系,在化解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风险、维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继续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PPP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6月底,全省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6家。省厅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将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创新。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政策支撑。调整充实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努力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确定昆明市宜良县等10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县(市、区)配套5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全省各州(市)同步启动州(市)级和县(市、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持续抓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团结群众、凝心聚力的战斗堡垒作用。截至6月30日,246个省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共组建党组织215个,覆盖228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92.7%,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积极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实施有效监管。通过换届指导、年检、抽查、评估等手段推动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组织开展1373个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实施上门服务工程,为300多个社会组织提供上门年检,截至6月底,共受理年检材料1127家,参检率82%。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审计抽查和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督促10余个行业协会商会对会费设置层级进行调整,40余个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降低、减免(取消)收费,共减负400余万元。

更好发挥专业社工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工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及“三区三州”覆盖县为重点,选派110名专业社工到14个州(市)的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安排6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启动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为我省培育发展20家以脱贫攻坚及留守人员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6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五、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安排资金1.35亿,资助新建4个殡仪馆、改扩建44个、建设6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目前,全省建有殡仪馆11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631个。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对农村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火化一次性补助1000元,全省73个县(市、区)实施了惠民殡葬奖补或减免,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如,玉溪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火化后入公墓安葬的补助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补助5000元;曲靖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火化后入公墓安葬的补助3000元以上、特殊困难群众补助4000元以上;保山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火化后入公墓安葬的补助2000元以上。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49个县(市、区)已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坚持把宣传引导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律法规。清明节期间,全省共出动宣传车48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56万份,解答群众咨询7万多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4万条,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免费发放鲜花40万余枝。省厅派出16个工作组,指导、督促各地对现存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全省共普查各类地名431980条,完成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字译写、录音85554条,收集地名文化保护目录9378条。我们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目前,6540条标准地名词典释文和935条标准地名志省级词条已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地名故事》正在编撰中。

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安排16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533个基层儿童之家建设,支持社会组织计划建设72个儿童之家。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散居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1069元,机构养育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1769元。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活动,数据全部录入国家信息系统,按季度更新,动态化管理,对前期发现的无人监护留守儿童基本签订监护协议,明确监护人和监护对象,99%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99%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就学。

相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