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09-05 16:57:37   【字体: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云南省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具体有哪些工作举措和效果?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沈曙昆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 沈曙昆:

感谢中国新闻社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媒体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检察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省检察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为了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检察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办案指导,省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了涉疫情刑事案件报告制度、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涉疫情刑事案件预警机制;三是要求各级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四是对公安机关通报检察机关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重大、敏感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省院定期对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研判,严格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准确把握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关切,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其中刑事案件15件16人,治安处罚案件8件9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批准逮捕2名涉案人员。所有案件均由各级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承办,并报上级院统一把关。

全省检察机关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的同时,还注重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立办涉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走私、贩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72件。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工作联动。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各地检察机关也先后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制发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查办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侵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人身权利和公民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蔡祥荣:

谢谢,下面,再给最后一个提问机会。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司法厅的赵副厅长,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在推动疫情依法防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赵祖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出台有关文件,加强法律指引。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倡议书》,组织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涉及<刑法>30+1个罪名》《共同战“疫”—云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之法律知识问答》等法律指南,其中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44部,编辑了867页56万字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法律法规汇编》,为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指引。

二是聚焦重点对象,强化重点群体和对象的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下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主动选派、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过硬、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参与联防联控工作,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为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积极搭建以律师队伍为主体、针对特殊群体的“集中服务平台”和特殊领域的“定向服务平台”,通过网络服务、热线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度过疫情难关和稳定发展提供法律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刘胡乐、建广、勤业、民定等80余家律师事务所纷纷组建共抗疫情公益法律服务团或服务站,汇聚党员律师和骨干律师,为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免费解答,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为疫情防控募集款项和物资已超过200余万元,彰显了云南律师迎难而上、共克时艰、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开通网上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搭建7个功能板块分别为群众提供查询云南地区疫情状况、查询与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一键拨打疫情信息反映、12348热线律师一对一解答、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涉外公证)一键申请、在线办理绿色申办通道、16类常见法律问题智能咨询解答等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事项网上办”。截至2020年2月13日,全省12348服务热线累计呼入6523通;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并办理人民调解26件,法律援助45件。

四是围绕做好疫情防控开展普法宣传。依托“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普法”等为龙头的司法行政新媒体矩阵,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挂图、横幅标语、宣传手册、“法润”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群、村镇广播站等方式,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官方权威渠道获得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全民战“疫”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定下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矛盾纠纷“早发现、快调解”的工作原则,通过网络、电话、微博、云南“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业务途径,及时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矛盾纠纷线索,并全面加强涉疫情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通过采取微信、电话或在线调解等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医患、商品供需、交通出行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隐患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督促的工作力度,结合工作职能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督促推动,做细做实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力度,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借此机会,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司法行政工作一直以来的关注支持。谢谢!

蔡祥荣: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通告》的发布,对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媒体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防护能力,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