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10-20 18:23:21   【字体:

  

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法规宣教处处长 陈丽: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的安排,经省新闻办批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通报全省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高红英处长、方华副处长作全省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通报,就并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有请高红英处长。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高红英现场发布。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 高红英: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按照省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工作的安排,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2017年以来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打算。

  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发布的内容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云南省河流众多,共有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与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其中红河、澜沧江、怒江与伊洛瓦底江均为国际河流。东部流出省境的水系有长江与珠江,中部向南流出国境的水系有红河与澜沧江,这四大水系最终注入太平洋;西部向南流出国境的水系有怒江与伊洛瓦底江,最终注入印度洋。云南省内河川水系发达,有2000余条大、小河流,40多个大、小湖泊。河湖流域是云南省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多种生态功能,也是支持云南省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十二五”以来,我省水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六大水系总体水质呈好转趋势。2017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2.6%,比2016年提高0.9个百分点;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7%。

  2018年第一季度,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1.0%,与2017年第一季度相比提高0.4个百分点;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4%。

  二、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成立了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推进《水十条》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第一,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管理。全面完成了纳入国家考核的18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了考核断面水质按月通报制度;在南盘江流域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12条黑臭水体整治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其中昆明市海河已完成整治并销号;第二,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存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的州市进行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第三,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十条》实施以来,累计完成了1741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争取111505万元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第四,强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建立“旬调度、月通报、强督查”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62个工业园区中,有41个工业园区完成了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完成率达66%。第五,强化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工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州市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为《水十条》实施考核的第一年,我省顺利通过国家考核;2017年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100个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为75.0%,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为9.0%(以上数据为国家初核)。优良比例与2014年(考核基准年)、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9%、4%;劣Ⅴ类比例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3%,与2016年相比,持平。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0。均完成了2017年《水十条》考核目标。

  二是全面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2017年派出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将各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十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及污水管网建设等情况纳入重点督察内容,有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持续推进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第一,及时制定印发全省2017年水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计划,下达各州、市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开展全省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经国家初核,云南省完成了2017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第二,继续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督查力度。及时调度并通报全省147座污水处理厂减排工作情况。第三,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严格的督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督查督导,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减排效益。2018年2月、4月分别对昆明市、楚雄州、丽江市、大理州等4个州、市部分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督查。

  2017年以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任务重、要求高,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省水环境质量虽总体良好并呈改善趋势,但局部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支流或小流域水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譬如螳螂川、南盘江和红河流域内的部分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仍未得到彻底改善、仍需得到进一步治理。二是优良水体水环境保护压力大。我省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要稳定保持Ⅰ类、Ⅱ类比例高达44%,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和要求,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长期并存的情况下,我省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三是部分《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特别是部分州、市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不明显。“十二五”以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持续推进,但农村污染量大面广,呈现无序化、散点化的特点,治理难度较大。“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面改善的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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